本报记者 徐晶卉
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首日,禁烟效果如何? 昨天,本报记者在各大商场、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走访发现,禁烟标识均张贴在醒目位置,但原本商场内的吸烟室等“历史遗留角落”,以及一些条例的模糊地带,仍有“漏网之鱼”。
商场吸烟室仍有人“吞云吐雾”
此次《条例》最重要的改变,是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等全面禁止吸烟,违反者可以处以50至200元罚款。
昨天早上,记者在轨道交通12号线龙华站看到,入口处贴有明显的禁烟标识。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标识一周之前就已到位,“地铁站内只要有人抽烟,立刻就会有工作人员上前制止”。
中午,记者来到南京西路上的几家大型商场,恒隆广场和中信泰富广场的大门处,都贴有禁止吸烟的醒目图形标识。位于恒隆广场5楼的一家泰式餐厅,店门口的柱子上张贴着一张A4纸打印的彩色禁烟标识;中信泰富地下一层的星巴克门口也清晰地贴有店内禁止吸烟的标识,抽烟的顾客大多选择在店外的露天席位就坐。
不过,记者注意到,一些商场的吸烟室仍有“漏网之鱼”。在近铁城市广场北座B2层吸烟室,虽然台面上贴着所有区域全面禁烟的通告,物业也表示将关闭各楼层的吸烟室,但实际上吸烟室并未关闭,仍有人在里面“吞云吐雾”。
由由喜来登酒店相关责任人透露,已在第一时间对已确认将举办宴会和婚宴的客户公布和说明室内禁烟条例,同时酒店已全面取消吸烟客房供给。不过,这位负责人也表示,由于婚宴上有点烟寓意“好运”的传统习俗,因此不敢保证近期能完全杜绝吸烟行为。
部分室外公共场所也禁烟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虽然很多烟民都有意识地走到室外场所吸烟,但由于“室内区域”的定义比较模糊,究竟屋檐下、半遮蔽空间算不算室内区域,不少烟民还是会“咬文嚼字”。
昨天下午,记者在铁路上海虹桥站看到,室外的屋檐下设置了两个非常明显的“室外吸烟区”,有不少烟民在此吸烟,而室内则全面禁烟。有意思的是,进站后在月台上,仍有不少烟民“吞云吐雾”,当记者上前提起全面禁烟的规定时,对方表示这里并不属于室内。
到底何为“室内区域”? 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主任郑频频认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一处或多处有墙壁、侧面环绕的任何空间,无论该结构是永久的还是临时的。
在室外禁烟方面,也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根据《条例》,在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被列为全面禁止吸烟区域。但记者发现,在一些公交站点、中小学校的门口,禁烟标识不明显或者缺失,导致一些对于条例内容不了解的市民,在禁烟区域仍在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