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钱蓓
去年年底修订出台的《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将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职业补贴新政将进一步向重点产业领域和紧缺急需技能人才培训倾斜,对其加大培训补贴力度,完善培训补贴方式。新政相关实施细则和2017年补贴目录预计将于一季度出台。
市人社局介绍,在国家职业资格序列培训项目基础上,凡是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有利就业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项目,经认定后均纳入补贴范围。2017年起,上海将把补贴目录分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和“其他培训项目”两类。今后补贴目录内很可能会出现知名行业甚至企业的认证证书培训。
亮点一:残障人士享受100%培训补贴
上海自1998年起实行培训补贴政策以来,每年在国家职业资格序列中选择职业培训项目纳入补贴目录,公布各项目补贴标准。
过去,失业人员参加目录内项目,鉴定合格的,享受100%培训补贴;在职人员享受50%补贴;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目录内高级以上等级项目的享受50%补贴。对残障人士没有专设特殊政策,根据上述不同身份享受面上政策。
新政保留了失业人员的100%补贴比例,同时把在职人员、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培训补贴比例提高到80%(紧缺急需项目)和60%(其他项目),把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补贴的范围从高级以上项目扩大为中级以上项目。为加强对残障人士的技能培训,促进其更高质量就业,新政规定不论失业或在职,残障人士均享100%培训补贴。
亮点二:突破一年一次补贴培训限制
以前,劳动者一年只可参加一次补贴培训,想要再次享受培训补贴,可能要等上大半年。
现在,一年一次的培训已不能适应社会普遍需要,新政突破原有限制,允许劳动者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继续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对实行模块化培训的项目,为不影响考核鉴定周期,允许劳动者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模块的补贴培训。
亮点三: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均可签约承担补贴培训
过去,只有举办职业资格类培训的非经营性培训机构才可签约承担补贴培训。劳动者只能在这些培训机构中择校。
现在,为了鼓励上海各级各类优质培训机构向社会提供服务,新政规定凡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好、培训质量高的社会培训机构均可经申报认定、签约承担补贴培训。今后市民可以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择优挑选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来参加培训。参加经认定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培训机构开展的补贴培训,还可以按标准上浮10%享受补贴。
亮点四:补贴经费全部直补个人账户
为调动劳动者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新政对所有劳动者实行自主报名、自行付费、考核合格后培训经费直补个人(银行账户)的补贴方式。
亮点五:开展实质性绩效评估
过去,补贴培训质量监管主要依靠日常督导,更多在过程和形式上确保补贴培训的开展质量。
为真正提高补贴培训的实效性,新政要求相关部门探索从劳动者培训后就业和技能提升情况、促进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推动产业发展情况等方面,开展实质性的绩效评估,为老百姓参加培训取得实效把好关。
市人社局提醒,上述新政适用于劳动者个人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情形。关于企业作为主体组织职工集中开展培训并申请培训补贴的,仍按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职工培训的相关文件执行。此外,企业新型学徒制、双证融通、校企合作、高师带徒等专项培训项目,仍按相关专项文件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如果想在2017年4月1日前参加补贴培训,可以按照原有补贴办法,选择2016年度补贴目录内项目,以及现有的补贴培训实施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具体办法请登录“上海职业培训指导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