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中介陈某先是假扮房东的女婿,又在法庭上为买家作证,原因是房东没给他之前承诺的4000元。
7月1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定金1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9万余元。
据法院介绍,2015年底,上海市民缪阿姨想将手中一套位于浦东新区康桥镇的房子出售,于是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帮忙挂牌出售。很快,上海市民张女士看中了缪阿姨的房子,双方在中介的促成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售价146万元,张女士先行支付了缪阿姨定金10万元。
但是,缪阿姨提出,因房子登记在其已故丈夫的名下,必须等公证手续齐备后,她拿到新产证才能与张女士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对此,张女士也没有异议,同意40天之后再正式网签。
然而,在等待公证的时间里,上海的房价突飞猛进,缪阿姨楼下邻居的房子一下子涨到了175万元,这对缪阿姨刺激不小,遂找来另一中介陈某商量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