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唐玮婕)上海试点个人税优健康保险迎来新进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昨天在沪首次推出税优健康商业险种——“国寿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首批企业和个人客户收到了保单,根据规定,投保人购买保险的支出可按照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备受关注的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在去年落地,中国保监会去年8月印发《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今年1月1日起,税优型健康保险在31个城市开展试点。所谓个人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是指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将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简单地说,相当于试点地区的纳税人购买了个人税优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支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按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扣除,即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就从目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3700元。目前,越来越多的本土保险机构开始试水税优健康保险市场。
“‘国寿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是以税优健康保险新思路为基础,商业保险与基本医疗相衔接互补,以共建社会健康保障体制为目标而设计的创新产品,”中国人寿副总裁徐海峰表示,目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无法满足广大群众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人们逐步转向商业保险寻求支持。选择商业保险,经济成本和条款限制是主要的制约因素。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独特的政策性恰好满足了人们多层面的需求。
此次推出的“国寿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共有两款产品,即国寿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2016版)和国寿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B款(2016版)。投保人除了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按照规定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之外,产品同时提供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住院前后门诊治疗费用补偿、特定门诊治疗费用补偿、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补偿(B款产品不含该项),以及个人账户积累。此外,若简单赔付率低于80%,将根据该会计年度差额返还总金额确定差额返还金额,按照相关规定返至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