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常州市政府出台限狗令,规定城区每户限养一条狗;对狗实行强制免疫制度;业主携犬乘电梯须避开高峰;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悬挂犬牌、带犬证等,引发各地网民热议。有市民表示,这样的规定可操作性有点差,很难实施下去;也有市民认为,其中的一些规定“不近情理”。网友“愚行天涯”则说:“声援常州!!现在哪个小区及周边道路不是狗屎为患?提高养狗人的素质很重要!”常州公安部门表示,具体的细则正在制定中,将尽快对外公布。
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记者在常州市政府官网上看到了《常州市加强犬只规范化管理工作意见》,《意见》明确由公安牵头,12个部门携手共同管理养狗工作。
《意见》规定养狗人应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城区每户限养一条犬,倡导饲养绝育犬,严禁饲养危险犬;除展览、表演等需求外,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商场、商业街、饭店、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游乐场、候车室以及风景名胜等公共场所,进入开放式广场、公园应服从有关部门管理;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小型出租车应征得驾驶人同意;携犬乘坐电梯,应当避开电梯乘坐高峰时间等等。
不过,导盲犬、扶助犬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常州这次动了真格,措施相当缜密。市政府专门成立犬管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宣传、综治、财政、公安、卫计委、农委、城管、房管、工商、教育、民政、环保、物价、法制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犬只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市区各区、街道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工作推进。
同时,由市政府牵头,建立犬只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还制定了考核监督机制,将养犬人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犬只管理机构建立、经费保障、文明养犬宣传、犬只救助处置等犬只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绩效评估)、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体系等等。
网民意见反对的超过支持的
对常州这次高调出台限狗令,记者从网友评论中分析,总体来看,反对限狗令的呼声盖过支持的声音。
有网友表示,常州政府部门出台最严限狗令前,如能对细节问题进行解读,提前做好应对负面舆论的工作,将会减少民众的质疑。因此建议政府在政策出台前,未雨绸缪、解说细节,提前做好应对负面舆情工作。
同时,广开渠道,及时听取民意,对法规内容进行修订,使其更加贴合民意、具有可操作性。
另外,为了避免法令成为“一纸空文”,相关部门在颁布法令后,还需严格执法,坚决处罚收缴,打消民众的质疑。
有常州市民建议,不应该将规定定得那么苛刻,可以在一些公共场所辟一个哪怕小一点的地方,给小狗和它的主人留点空间。
各地限狗令层出不穷效果不佳
近年来,在我国各地,居民养犬已成普遍现象,确实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人与狗该如何相处?记者搜索了有关报道,发现近些年各地限狗令层出不穷,但效果大多不佳。
江门:2011年7月28日,江门市公安局、农业局、城管局等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规定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均为犬类禁养区,市区所有公共场所和道路一律禁止犬类进入。8月3日,仅实施了9天的禁狗令因受到质疑被收回。
西安:2012年2月1日,新修订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然而,仅今年1-6月,西安市犬伤门诊共报告处置犬伤病例比去年同期增长15.22%。烈性犬在该市城区随处可见,市民并不觉得限犬令有效果。
哈尔滨:2013年10月1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畜牧兽医局联合发布通告,规定有固定居住场所的,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其中,松狮和金毛等温顺的狗也被限养,所有不符合规定的犬都必须处理掉。为此,哈尔滨很多养狗者发起了“维权”活动。
珠海: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的《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并规定“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并且独户居住。”
常州究竟能否将限狗令进行到底?效果如何?且拭目以待。
文汇报驻苏记者 吴跃龙(本报南京9月12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