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收听东方传呼,我是张怡。东方传呼热线电话62706270日前接到张先生来电,反映易买得超市老西门店、漕宝店等门店涉嫌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上海易买得超市有好几期广告,在年初的时候写的是原价,后面是优惠价,我几个朋友促销之前买了它这个产品,买了以后回过头来拿到广告一看,广告上面原价和他买的价格是不一样的。】
记者在张先生提供的易买得宣传广告上看到:某品牌牛肉粒,原价23.8元,降价后18.9元,降幅20%。某品牌红枣,原价53.9元,降价后19.9元,降幅63%。如此折扣力度,不禁令人心动。但发票显示:消费者在降价之前1周内购买该牛肉粒的实际价格就是18.9元,事实上一分没降;而号称降了34元的该红枣,降价前1周内的实际价格为21.9元,只降了区区2元。此外,易买得广告中的花生糖、鲜牛奶等促销产品,经与张先生提供的购物发票比对,也存在着类似的“猫腻”。对此,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施耀恬明确表示:
【国家发改委有一个文件,是明确了原价的定义,原价是指降价前7天内在该场所成交的最低价格。因此商家临时先提价,以提价后的标识价格作为原价,再降价的促销行为很可能构成价格欺诈。】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张先生同时反映:一些商家在玩价格“猫腻”时,又打起了“擦边球”:
【某些超市不是写原价了,写市场价,打个比方,他说“市场价50块,现在打5折,25块”,那么在他促销之前7天之内实际上不是50块,只有二十几块、三十块,这个问题是不是构成价格欺诈呢?】
对此,施耀恬给出了价格欺诈的定义:
【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也就是商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时候,在价格方面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迷惑误导消费者。】
经核实,目前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认定:易买得超市老西门店构成价格欺诈,并作出了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市物价局也已收到了张先生提交的其他证据,并已启动调查核实程序,一旦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感谢收听东方传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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