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小伙子不文明驾驶,七拐八拐,被紧随其后的公交车司机批评。结果小伙子恼羞成怒,冲上公交车,将司机打伤。2015年4月15日18时许,在本溪路附近上演了这样的一幕。近日,打人的陈某等人被杨浦法院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
陈某驾驶白色小轿车搭载刘某、陈某某一起,沿江浦路由北向南行驶,准备去吃饭。行近本溪路时,陈某随意由右转弯车道变道至直行车道,因红灯没有成功驶入直行车道,卡在两个车道中间。因为陈某的不文明驾驶行为,紧随其后的713路公交车被挡在小轿车后面,前不能前,后不能后。公交车司机很生气,批评了陈某不文明的行为。未曾料到,陈某等人不但没有反思悔改,反而恼羞成怒,驾驶小轿车追赶该公交车。在本溪路198号附近,陈某等人趁713路公交车进站,将小轿车堵截在公交车的左前侧,跑到司机车窗外拳击司机。后来觉得不解气,3人又冲上公交车,对司机拳打脚踢,导致司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该部713路公交车也一度停运,当时车上还有十余名乘客。司机立即打电话报警,陈某等人当场被公安民警带走。
后经司法所鉴定,公交司机遭受殴打造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经审理,法院认为陈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事后,家属主动赔偿公交车司机3万元,并取得司机谅解。综合考虑自首情节和认罪态度,法依法判决陈某、陈某某、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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