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栋)昨天,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的社保缴费基数。其中,对单位在职职工而言,最高缴费基数为16353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3倍),最低缴费基数为3271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60%)。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职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21%,个人8%;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11%,个人2%;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1.5%,个人0.5%;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1%;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0.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区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上述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550元、575元;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分段确定,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个人缴费340元;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个人缴费5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其中个人缴费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其中个人缴费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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