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消保委了解到,由该省消保委发起的全省首批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已于今年3月6日由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安徽省消保委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协作机制,密切联系,不断推进消费公益诉讼从理论到实践。2019年,省消保委与省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联合主办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研讨会,滁州、六安、亳州等地检察机关向消保委移送一批侵犯注册商标商品案件,并积极支持起诉,努力形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合力。
2019年12月20日,安徽省消保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职责,就9件假冒注册商标案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被告承担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390多万,滁州市检察院依职责予以支持。2020年3月6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将择日开庭,依法宣判。该批案件是该省消保委提起的首批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皆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案。此批案件分为两类,一是制作假酒并销售,一是购买假酒并销售,用低价吸引消费者,冒充高档酒,通过商场、超市、饭店等销售渠道,消费者购买后,用于举办婚宴、庆生宴以及个人消费,受害的消费者众多且身份难以确定,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权益。
食品安全大于天,假冒伪劣白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针对假冒酒屡禁不止的现象,安徽省消保委拿起公益诉讼的武器,让制售假酒的不法商贩得到应有的惩罚,使得他们不敢售假、不愿售假、不能售假,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编辑:赵征南
责任编辑:付鑫鑫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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