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提供重要证据或者对案件办理有重要贡献,最高可给予10000元奖励!”
日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出台《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提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要奖励,更要保护!举报人可采用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内容包括被举报人姓名(名称)、地址、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具体位置和内容。对举报人的保护、奖励实行属地管理和首问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由省、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应当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实名举报人,按照该规定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记者了解到,奖励方式分为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可以单独发放,也可以同时发放。荣誉奖励包括颁发奖旗、奖状、奖章、证书等。对举报有功单位的奖励,一般采取荣誉奖励方式。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具体举报人的,应当给予奖励,但其明确拒绝接受的除外;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编写一组六位数的密码并告知受理部门,以便领取奖金时核对。
奖励有多少呢?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也给出了具体的数字。其中,举报一般环境违法行为,可以给予300—3000元奖励;举报危害较大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以给予3000—5000元奖励;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提供重要证据或者对案件办理有重要贡献,最高可给予10000元奖励。
作者:赵征南
编辑:赵征南
责任编辑:朱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