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目西路不夜城商厦内,市民在公共场所吸烟。袁婧摄
本报记者 祝越
禁烟范围的扩大是《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正在调研的内容之一,面对“烟酒不分”的餐饮业,记者调查发现,要实现全面禁烟,除了条例之外,还需更多刻板印象的转变。
一进中式餐馆就有了抽烟的预期
昨晚,记者在局门路上一家中式餐馆就餐时,遭遇长达1小时蛮横的“二手烟”。根据目前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场所,在划定的吸烟区和吸烟室以外禁止吸烟。而在这家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中餐店里,一些食客不顾他人感受吞云吐雾,一旦被劝阻则恶言相向,有不吸烟的食客询问服务员是否可以换到无烟区,对方却一脸茫然,表示开业至今从来就没有吸烟区和无烟区之分。
审视这种不尊重法规的行为,可能还要回到法规本身。根据市食安办的统计数据,本市目前共有4万多户公共餐饮单位持有 《餐饮服务许可证》,150平方米及以上单位数量仅占约两成,更多的是小型餐饮场所。想要责令小饭店里的烟民掐掉烟头,服务员和执法人员“底气”不足;但如果不罚,被罚过的大饭店会觉得不公平。
在“划定吸烟区或设置吸烟室”的问题上,不少餐厅老板都表示,这条规定很容易对付,只要象征性地用一块隔板把饭店分成两块,一块是禁烟区,另一块自然就是吸烟区了;有包房的更简单,直接“升级”为吸烟室。另一方面,即使明知这种行为是在应付,执法人员也很难动真格执法。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晚上7点,记者在中餐馆周边肯德基、麦当劳等快餐连锁店驻足,却没有发现一个抽烟者,店长表示,极少有顾客在店内抽烟,只有吃完后在室外咖啡区域聊天时会有抽烟的情况。
“洋快餐”的工作人员表示,速战速决型的快餐往往不利于形成交谈、围餐的氛围,等烟民想抽烟的时候,已经吃完,就出门抽了。而在传统中式饭馆,一堆人点菜、围餐,只要一桌人中有一个以上烟民,就很有可能会形成“散烟文化”,你来我往相互敬烟,抽得不亦乐乎。有的中餐馆老板也向记者坦言:“这个时候,即使在饭店内部看见禁烟标志,烟民也会视而不见。”
像查酒驾一样查处公共场所吸烟
根据2015年度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状况》白皮书,过去一年,执法部门对违规场所和个人进行的控烟立案处罚与2014年同比略有下降,但餐饮场所的吸烟发生率却上升了2.1个百分点。
目前,《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工作成为2016年市人大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社会各方已就《条例》修订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达成共识。一项“无烟环境立法”舆情调查得到4万余人响应,94%投票者支持本市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餐馆和工作场所位列“最不能忍受二手烟场所”的前两位。
有人在餐馆吸烟,是处罚个人还是处罚餐馆经营者?不少人认为,按照国外的经验,处罚经营者的执法成本更低,更能收到效果。但如果客人抽烟餐馆挨罚,估计好多餐馆都得关门;也有人表示,处罚的重点对象应该是违规的经营场所。因为,控烟场所的经营者有义务各自管理好自己“领地”不出现违规行为,对吸烟者有劝阻和制止的义务。一些发达国家,在餐厅准备吸烟时,服务员都会有礼貌地进行劝阻。
“违规的吸烟行为并不会特别难以定性,但还是会遭遇处罚难。”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说,目前采用“九龙治水”式的监督执法模式,在不同场所的违规吸烟行为,对应的监管部门就涉及教育、文化、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房屋、卫生、交通等十多个,监管职责看似边界清晰,实际操作中却形成多个“中间地带”,容易滋生互相推诿的风气,等到执法人员赶到,烟雾早就散了。
我国政府签署并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八条规定,应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实行100%禁烟。近期,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也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不少“二手烟”受害者表示,仅靠一个条例来攻克“二手烟”这个老大难,可能还是不够。现阶段,要改变烟民在公共场所不顾他人感受的恶习,一方面要树立控烟规定的威严,效仿国外发达城市的雷厉风行,通过修订相关规定,让执法职责清晰、违规代价高昂,要像查酒驾一样查处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另一方面,要通过不厌其烦的教导和劝导,改变社会对“二手烟”法不责众的错误观点,让更多人尊重法律法规,进而形成控烟的牢固观念,这样才有可能形成一种“情感倒逼”的氛围,让违规吸烟者接受家人、好友、同事乃至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