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回答记者提问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回答记者提问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0日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尹蔚民:五项举措保障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记者]:
根据官方的数据显示,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将达到749万人,创下历史新高,与此同时,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以及过剩产能化解过程中,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也将更加突出。请问,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了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的目标是否能够实现?未来围绕“保就业”,人社部还将开展哪些具体的工作?
[尹蔚民]:
在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今年的就业形势将更加复杂,也将更为严峻。要完成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今年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的目标,我以为要付出更为艰巨的努力。
今年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大约有1500万人左右。其中高校毕业生749万,另外还有中专、技校和初中高中毕业以后不再继续升学的学生,以及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所以,总量压力仍然非常巨大,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在这么一个大的背景下,做好就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精准发力,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做好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具体来说,有这样几个比较重要的措施:
第一,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工作的重点,作为重中之重,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采取系列服务活动,保持大学生就业的总体平稳。
第二,积极面对产业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失业风险,落实已经出台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积极做好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
第三,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强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破解创业资金的难题,真正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特别是在职工转岗培训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使他们能够通过培训适应岗位工作的需求。
第五,继续关注就业局势变化,及时研究和储备一些就业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做到及早谋划。
虽然今年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从1、2月份城镇新增就业数据来看,比去年同期有下降。但是,我们还是非常有信心做好今年的就业工作,确保完成1000万人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尹蔚民:产业结构优化保障了我国就业稳定
[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
在经济常识中,经济增长的增速和城镇新增就业速度是成正相关的关系。在2014年的时候,经济增速下行,但城镇新增就业仍然是超额完成任务,而且我们知道这是连续第9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超过1000万,请问在经济增速下滑的情况下我们是怎么保持就业稳定的?谢谢。
[尹蔚民]:
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采取了积极的就业政策。特别是在去年经济下行的情况下,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措施,所以就业局势保持了总体稳定。
去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同比多增12万人,超额完成了1000万人的就业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9%,是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在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我认为是非常不容易的。刚才记者问到,是什么原因呢?我以为大概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国经济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7.4%的增速也是一个中高速的增长速度。特别是在当前经济总量盘子已经比较大的情况下,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对就业的拉动能力比过去大大地增强了。
第二,得益于产业结构逐步的优化。去年,第三产业的增幅仍然高于第二产业。三产对就业的拉动能力更强。
第三,得益于改革红利的持续释放。去年,我们国家加大了改革的力度,特别是转变政府职能,下放审批权限,持续地释放社会和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去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新增市场主体比前一年同比多增了16.6%。在新增的市场主体里面,大部分是中小微的企业和私营企业,而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
第四,积极就业政策效应的显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大就业的服务力度,加大职业培训的力度,加大推动创业的力度,刺激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兜住了民生的底线。
所以,在去年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取得就业的好成绩,成为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一个亮点。谢谢大家。
尹蔚民: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是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第一财经全媒体记者]:
今年1月1日央企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报道中称,首批包括53家央企和19家金融、铁路的央企。我想问一下,目前各个企业是否都制定了相关实施的细则和落实的方案。目前推进的方案怎么样?央企负责人薪酬调整的结果是否会对社会公开?
[尹蔚民]:
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已经批准,而且文件已经正式下发,对这项工作也已经召开了会议作出了部署,目前进展情况还是非常良好的。方案明确规定,央企负责人薪酬从今年1月开始执行新的方案。那么,这次央企薪酬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要规范央企负责人的收入,特别是工资、福利的收入,去掉或者限制一些过高和不合理的收入。
这次所有的央企负责人都是执行统一的薪酬制度,就是“三结构”。第一是基本年薪,第二是绩效收入,第三是任期激励。央企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是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基本年薪是按月发放。这次两会上,有个别的央企负责人已经晒出了自己的基本年薪了。绩效收入是要根据考核的情况,按照不同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的效益,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发放的。当然,总的原则上不能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励,是3年一个任期,在任期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的系数来确定发放标准。但是,不能超过基本年薪绩效工资的30%。
这个政策确定以后,监管部门、考核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办法。大约是在3月份,就是这个月,相关的配套政策就会出台。现在实施情况还是比较好的。
尹蔚民:“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
[贵州广播电视台记者]:
现在延迟退休的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上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想知道,延迟退休的方案什么时候出台?退休的年龄是不是真的是65岁?延迟退休的工作已经进展到了什么样的程度?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尹蔚民]:
我已经讲到采取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是保障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政策。这项政策的提出,主要是针对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偏低这么一个实际提出来的。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1978年,国务院104号文件再次明确,就是女工人退休年龄是50岁,女干部55岁,男职工60岁。当然一些特殊群体还有其他的政策规定。建国初的时候,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只有40岁左右,我们现在人均的预期寿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是74.8岁。也就是说,建国6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预期寿命,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建国初期制定的退休年龄政策,很显然和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有必要作出调整。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目前社会上对这个问题没有形成共识,有各种各样的意见、建议。有一部分人赞成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是反对的。这项政策不仅仅对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重要的措施,它同时也是为了更充分地开发我国的人力资源。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但是从2013年开始,16岁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已经开始下降。再往未来看,虽然还有较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但是和过去已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这项政策是“一举数得”的政策,但还需要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所以,在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方案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和看法,综合平衡、瞻前顾后,能够使方案更周到,各个方面都能够接受。
第一,我们会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劳动力的状况,把握调整的节点和节奏。第二,肯定是“小步徐趋、渐进到位”。就是说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达到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第三,会有一个社会预告。就是先把这项方案公布出去,但方案的实施时间至少要在5年以后,给大家一个心理的预期。比如现在公布了这个方案,5年以后才可以实施。比如我是55岁退休,5年以后实施也就是55岁零两个月退休,明年的人可能就是55岁零6个月退休,就是这样一个心理预期,渐进式的。所以这个政策就是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配套政策。
考虑到这项政策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这个方案正式出台之前,会把这个方案的要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过程也是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我们会把各个方面的意见吸收了之后,使这个方案制定的更加完善、更加稳妥、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渐进式的退休年龄政策是世界各国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政策,有一些发达国家目前的退休年龄已经是65岁甚至67岁,而我国现在已经领取退休待遇的8000万企业退休职工退休时的平均年龄只有54岁。
刚才问到时间表,我们希望今年能够把这个方案制定出来,明年在报经中央同意以后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修改完善,应该是在后年正式推出。但是我们实施,我刚才讲了,那还是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胡晓义:正在制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细则
[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记者]:
我的问题同样是关于养老保险并轨。去年,我国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和企业同样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大家说的并轨。请问,并轨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是否会挤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并轨之后会有哪些具体的工作要做?
[胡晓义]:
这个问题还是很有意义的,社会也是普遍关注的。在研究改革方案的时候,我们也广泛地听取社会的意见,有的说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些收不抵支的情况,原因就是因为机关没有改革,如果改革了,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了。在改革的方案出台以后,又有一些担心机关事业单位参加改革了,实行统一制度了,会不会又去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我想这些问题的提出,都是表现了大家对这个事情的关切,从不同的角度表现出一种担心和忧虑,是很正常的。
这个问题实际上还是挺明确的,就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主要供款渠道是公共财政的资金。因为无论是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主要供款渠道是公共财政的资金。个人缴费是工资,工资也是公共财政供款。以上是就大多数来说的,当然事业单位还有一些是“自收自支”的。所以,在这个方案的制定当中,它的基金是单独管理的,不是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混在一起的。刚才尹部长特别讲到,现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已经有多达3万亿的结存积累。而机关事业单位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
其次,它的抚养比是比企业高的,这个原因很清楚,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是有编制控制的,新增人员是受控的,而退休人员是逐步增多的。所以,抚养比是越来越高的。如果说企业的抚养比是3:1,那么事业单位差不多是2.5:1,机关差不多是2:1,是这样一种关系。抚养比高,意味着收支不平衡可能会更大,这种不平衡是要由公共财政来弥补的。
由这两点出发,这个基金不能混用,不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如果有亏空,会不会去吃那3万亿结余的问题。
至于说下一步工作,因为国务院改革的决定出来了,我们还正在抓紧制定更进一步的细则,比如具体的人群范围、具体的待遇计算标准、过渡性措施、系数的确定、指数的确定,各个地方正在进行具体的测算工作。就算是这些工作都落实到位了,下一步还要处理诸如人员流动等问题,有很多政策需要细化。
胡晓义:养老保险将来的待遇结构是“2+1+1”
[光明日报、光明网记者]:
刚才胡部长提出了,今年年初国务院公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就是有将近4000万人要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这既意味着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的破冰,也意味着曾经一度被人羡慕的“铁饭碗”被打破。我的问题是,今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如何养老?而“中人”退休后的待遇会比现在退休的“老人”要低吗?
[胡晓义]: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将来怎么养老?实际上,这个问题回答还是明确的,如果说我们过去的养老方式或者叫养老保障的方式是一种以单位为基础的保障方式的话,将来就是一种社会保障的方式。正像你已经看到,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起一种养老保险基金,将来退休的费用不再由单位支付,而是由基金支付,这样就实现了社会的统筹互济。这样就不会因为单位的效益好坏,或者抚养比的高低而产生养老负担“畸轻畸重”。说到这儿,我顺便说一些感想,刚才中国青年报也提到了养老保险的问题,就是青年人或者为青年人服务的媒体也在关心中国养老的问题,这是让我们很欣慰的。
第二,你讲到“中人”怎么办,或者这个待遇将来会不会降低,具体来说会不会低于老人?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中人”是什么意思?上个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我们创造了“中人”这个词,已经退休的叫“老人”,新参加工作的叫“新人”,中间这段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叫什么?在文件中老是用这么长的定语来表述它,觉得非常复杂,后来创造出“中人”这个词。很高兴的是,随着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决定出台后,变得被大家熟悉起来了,这也算是我们一种政策的效应吧。
“中人”的政策简单地讲,养老保险将来的待遇结构是“2+1+1”。就是说首先是两个跟大家都一样的养老金待遇结构,一个是基础养老金,第二个就是个人账户养老金。需要“+1”的是(和新人不同)还有一个过渡性的养老金,就是因过去年份没有缴费而视同缴费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再“+1”,就是再加一个职业年金。实际上养老金总体结构就是这四个结构。
待遇的总水平,我想我们在设计层面肯定要考虑前后待遇水平的衔接的。你提出的问题,我理解不是仅仅对个人未来前景的一个关注,实际上代表了这一个年龄层的人或者这样一个群体,希望有一个更好的保障水平。对“中人”待遇问题,设计上是这样考虑的,但是实际情况会是怎么样,我现在不可能给你一个绝对的数据。我可以引证一个旁例:企业养老保险改革至今,从1997作出改革的决定,至今已经18年的时间,“中人”的概念是那个时候创造的,当时只有2000多万退休人员,现在是8000多万。就是说,在这个改革之后至少有6000多万“中人”已经进入到了退休了,我们可以看这18年来他们的生活是更好了,还是更差了。1998年的时候每个月只有471元的养老金,到去年年底已经达到了2050元,涨了4倍多。所以,从这一点来说,我想是应该可以有更好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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