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上海积极加强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不断加大群租整治力度。不过,治理群租光靠重拳出击还远远不够,要根治群租,依旧任重道远。
6个月内,长寿路街道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房地局、房地办、派出所等部门联手,先后开展11次联合行动,集中整治了上青佳园、浅水湾等8个住宅小区共347户群租房。目前,长寿辖区居住小区内成规模性的群租现象已基本消除。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上海积极加强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大了群租整治力度。截至今年8月底,合计排摸群租房约3.6万户,已整治1.13万户,有力遏制了群租持续增长势头。但是,“顽症”又开始“变异”:一些二房东阳奉阴违,整治前自行整改,整治后快速恢复,并采取定制衣柜分割、高低床居住等方式分割房屋,隔间恢复成本低,群租认定难度大。
集中整治这剂“猛药”之后,“群租症”如何渐渐康复?
重拳整治仅是“第一步”
长寿路街道区域面积4.02平方公里,辖区内大型餐饮机构多达86家,商务楼宇47家,房屋租赁需求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同时,辖区地处闸北、静安、长宁三区交界,相对较为便宜的房屋租赁价格和充裕的房屋选择余地,也吸引着大量外来从业人员来此地居住。调查显示,长寿辖区内有29个居委会58个住宅小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群租现象。
以往整治群租,大多部门单兵作战,常常因为信息不正确,或出租人锁门不出而无功而返,执法效果往往有限。今年,街道成立了群租房联合整治平台,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房地局、街道综治办、派出所、房地办、安全办等部门共同参与。
平台内,各部门各司其职——街道综治部门负责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房管部门重点加强对群租房的排摸核实以及依法对违规租赁、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从事房屋租赁经济行为的查处;公安部门负责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和出租承租人员的治安违法行为。执法资源的集中,避免了以往整治中各部门单打独斗和相互扯皮,也确保开展群租房集中整治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一小区一策,实现个性化治理
整治过程中,区房管部门会同长寿街道建立起群租房信息的收集、分送、跟踪和反馈制度,实行先监督自行整改,拒不改正的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依法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群租房的确认、告知、整治。
与此同时,街道还针对不同类型的群租小区,制定了个性化的治理方案:对群租房已成一定规模的玉佛城等小区,集中力量全面整治;针对存在零星群租房的小区,则通过宣传教育,组织与业主、二房东、承租人谈话,下发《限期整改告知书》、蹲点劝退等方式,劝导二房东和承租人自行整改和搬离;而针对屡次回潮的群租房小区,则加强巡查发现一户、整治一户。上青佳园小区群租现象回潮明显,相关部门先后4次联合整治,共整治群租房159户,自行整改34户,助拆整改105户,拆除隔间503间,基本消除了小区群租现象。
切断核心利益链是关键
治理群租,集中整治并非一劳永逸。
为加强从源头监管,区房地部门会同街道,要求各中介公司规范租赁合同,不得添加相关违反租赁管理的条款,尤其是不能对房屋擅自进行分割;并与中介公司签署房屋租赁承诺书,明确中介公司不得承接群租房租借业务。
有关部门表示,单纯依靠集中整治,难以彻底消除群租现象,如何在法律规范内创新制度和方法,打破群租核心利益链,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今年5月起实施的新版《上海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明确,群租且逾期不改的,最高可罚10万元。就在今年9月下旬,宝山区就对一从事房屋分割转租的二房东,按照上限罚款10万元,开出最贵群租罚单。这也是本市群租整治首例行政处罚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已成为各区县破除群租顽症的突破口。
据悉,整治群租,普陀房管部门也将祭出“尚方宝剑”:区房管部门正会同长寿街道准备对屡教不改的产权人、二房东、中介公司,根据市租赁管理条例开展行政处罚试点,力图切断群租利益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