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只要有党,治党就必从严。这是一个如同长征一样的伟大远征。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我们这一代人有我们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和目标。全会专门讨论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两个重要文件,既明确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无疑也是全面从严治党伟大远征的新起点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讨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分析它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对于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到新阶段具有里程碑意义。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六中全会是全面从严治党伟大远征的新起点。
六中全会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反腐倡廉由重点治标走向重点治本的重要节点
党中央自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思想以来,就一直将反腐败斗争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强调标本兼治,在一个时期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四年来,反腐倡廉以治标为主,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成效卓著。首先是严明纪律,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者。截至今年8月底,受到查处的达18万多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有9万多人,基本遏制住了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同时,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霹雳手段“打虎拍蝇”,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达101万人之多。其中属于中央管理的高级干部(不包括军内)有109人,查处这些“老虎”“大老虎”“特大老虎”,深得党心、民心。
党中央通过治标为治本夯实基础、积累经验,制定了不少法规条例。四年来,先后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都是属于治本的制度建设重要成果。
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讨论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无疑是由重点治标走向重点治本阶段。治标任务当然没有完结,“老虎”“苍蝇”还要继续猛打重拍,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不放松,但反腐倡廉的治标任务毕竟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全会专门审议通过上述两个文件,不能不成为深入反腐倡廉走向重点治本阶段的节点。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结晶,也是治本的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的鲜明标志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继毛泽东提出思想建党、邓小平提出制度治党治国的思想后,提出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过程中,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进行了深入探索。一方面,从理论上深刻阐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大力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系统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特别是制定和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制机制,纠正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至六中全会前,有关方面出台的40个左右党内法规文件,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的巨大成就。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准则》 和 《条例》,内容丰富。两个文件虽有200多条,但不仅仅是具体操作层面的,还具有很强的思想性。两个文件全面贯彻十八大以来的中央精神,深入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党章为根本准绳,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出明确要求,与时俱进地作出了更加系统、更加具体的规定。
就《准则》而言,它参照1980年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充分吸收还管用的内容,同时根据新形势需要,着力体现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着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系统规定。这些规定既有重要思想理论观点,又有能够具体操作的重大举措。
再看《条例》。2003年12月曾颁布过试行条例,但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那个条例与新的实践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日渐凸显。习近平同志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修订和完善条例指明了方向。新条例既阐述了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也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等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的监督制度作了明确规定。《条例》体现了思想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紧密结合。
《准则》和《条例》,是坚持习近平同志关于“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新的思想理念的结晶。两个文件将依规治党的重大举措进一步规范化,更加扎紧了制度的笼子,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的基础性、关键性、要害性问题,因而是治本的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的鲜明标志。
明确全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是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阶段的显著标识
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一个历史性决策。第一,这是事业的需要。为了迎接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战胜各种挑战,凝聚全党同心协力,需要有一个核心。第二,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各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第三,这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寄予的厚望。第四,全党需要有一个核心,也是深刻总结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和国家的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重要结论。最后,放眼国际视野,凡国家崛起、民族振兴,都与是否有一个领导核心密切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证明,党和国家不仅需要一个核心,而且有了这个核心。因此,六中全会明确全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这是势所必至、众望所向、实至名归。
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中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全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这不仅关系党和国家全局利益,而且对于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只要有党,治党就必从严。这是一个如同长征一样的伟大远征。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我们这一代人有我们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和目标。全会专门讨论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上述两个重要文件,既明确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无疑也是全面从严治党伟大远征的新起点。全会明确全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是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阶段的显著标识。
文/石仲泉(作者为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