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记者 赵维光
本报日前接到居民投诉,反映虹口区广灵二路商业二村21号甲403室的业主,擅自占用市政府平改坡改造项目空间,搭建违法建筑达30平方米左右,并用于住人。由于该业主违法搭建的行为未被有关部门及时制止,致使周边邻里纷纷仿效,附近建机新村、洛阳新村违法搭建蔓延成风。
记者与该新村所属商洛居委会联系,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顾亚静道出了其中缘由:商业二村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造的老公房,房龄长、基础差。前几年,房管部门准备大修加层,勘测地基时发现已不具备加层条件。如今,违法建筑搭建又蔓延。据了解,该业主去年上半年违法搭建时,曾有居民投诉,虹口区城管执法部门也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置,告诫业主立即停止违法搭建行为,并将此情况反馈给区房管局广中办事处。顾亚静说,自己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去年10月11日,虹口区房管局广中办事处发出“虹房违法建筑当拆单”,分送区政府拆违办、街道拆违办及当事人。然而,相关管理、治理违法建筑部门虽掌握该业主搭建动向,并各自做了自己的“规定动作”,但最终违法建筑仍在他们眼皮底下搭建起来。
虹口区对新的违法建筑只要一露头,就立即拆除,毫不手软,而对陈年老违法建筑却难以下手。据了解,拆除违法建筑难度第一是量大,第二是有些实在时间太久,已经住进人了,再拆除执法成本高,而且矛盾容易激化。
像这种在有关部门眼皮底下搭建的违法建筑,实在不该发生。街道、居委、城管、房管办、拆违办等相关部门应该尽心尽责,依法拆违亟需快速处置。业内人士指出,对违法建筑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要防范在先,将违法建筑消灭在萌芽之中。同时在处置违法搭建时,街道、城管、房管办、拆违办等有关部门按规定、流程执法应尽量抓紧进度,不要等到矛盾尖锐成为居民投诉的焦点时,才依法执法。
目前,商业二村21号甲403室违法搭建的拆除工作,有关部门还在“走程序”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