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余人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涉及金额5.2亿元,查处2550人,涉及金额2.5亿元。日前,在持续一年多、正进入收尾阶段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张中央首次晒出的“红包”整治清单引发关注。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蔡志强说,“红包”和购物卡一直被视为灰色收入,处于腐败与人情的“暧昧”地带。梳理这份成绩单,从被通报的部门来看,金融、医疗、能源等监管部门,以及部分地方领导班子人员频频涉事,“实权”部门及“实权”岗位成为红包腐败的高发区。
从金额看,各地平均上交的“红包”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不等:在浙江省,7000余人上交“红包”3300万元,人均近5000元;天津市披露的数据表明,370人上交10万余元“红包”,人均不到300元。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这一规定就包含各类现金红包以及银行卡、购物券、可支付现金卡等。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为便于实际操作,近年来各地纪检部门还普遍有规定,收取的礼金应当在一定时间内上缴,纳入财政或廉政基金,否则将构成违规收送“红包”,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被“先免职再处理”。
在党的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中央纪委负责人就曾表示,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是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事实上,近来,在反腐高压下,“红包”新伎俩层出不穷。“包括‘微信红包’在内,一些新的腐败载体隐蔽性更强,已经成为纪检部门打击的新焦点。”高波说。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治理“红包腐败”是反腐工作更见微知著、以小见大的具体体现,各地纪委纷纷出台了更加细致并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整治活动同时也暴露出了各地情况的差异和一些不足。记者在目前公开的30余个省区市教育实践活动成绩单中看到,仅有5个地方晒出了上交“红包”的金额,其余地方只是晒出了上交人数,违规细节鲜有提及。
如何改变乃至消除长期存在的官场“红包”现象和文化?蔡志强认为,一要有明确制度约束,有严格的追究机制,把收受“红包”视同违纪;二是制度设置要科学,具体执行须严格。
此外,不少专家认为,将收受“红包”入刑也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
新华社记者 王存福 翟永冠 杜放
(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