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肉搜索所一引发的网络暴力并非个案,从早期的虐猫事件到最近的“东交民巷27号女”,一场场由网民发动的人肉搜索战争已经渐渐让原有的事实真相失却了它本来的面目。
2013年12月1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刘正荣就“高中女生琪琪投河身亡”事件,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人肉搜索”是一种网络暴力行为,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对发起“人肉搜索”,造成有害影响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而网站应承担管理责任,发现“人肉搜索”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尽责的,也将追究责任。
然而,在9号线“咸猪手”事件中,“人肉搜索”再次发力,并显示出其一贯的摧枯拉朽的力量。王某视频被传至网上后,网友对王某开始了全面的“人肉”,其身份证、手机等均被曝光。王某妻子的手机也被骚扰电话打爆,更有网友翻出王某论文造假等旧事。
对于这个后果,有专家提出告诫,表示人肉当事人隐私同样涉嫌违法。然而,有媒体对此发起的调查显示,67.9%的投票给了“这样的人就该让他身败名裂,起杀一儆百作用”这一选项。26.2%的人则选择了不该对其家人造成危害,骚扰他妻子有点过分。此外,也有三成多的投票认为舆论压力有助于扩大影响力,推动事件解决,并另有8.5%的人认为媒体当发挥过滤功能,发信息时就该保护隐私。据称,此次调查有一千多名网友参与投票。
网友@寒冰菇大战路障僵尸:做出这种行为,和家庭环境,工作环境也有关系。人肉其家人,寻找原因,并无不可。对其他犯罪者起到强烈警示作用,这点是人肉的最大意义。
网友@米兰对樟树的爱:两害相侵取其轻!人肉固然涉嫌违法,但是在相关部门无所作为,相关咸猪手受到咸猪头包庇的情况下,人肉就很有必要,何况人肉的是咸猪手!这也是民众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的有效手段之一。
然而,也有人指出,被骚扰的女孩最后是因为害怕被网友“人肉”,后来才选择了报案。可见,网络因为有戾气,女孩感受到的不仅仅是“正义”,还有“恐惧”。
对此,有评论认为,网络上的正义感,必须弘扬,否则,“咸猪手”永远是“咸猪手”,变不成“霉猪手”。但网络上的戾气,必须遏制,否则被弄霉的不仅是“咸猪手”,还有其他无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