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CFP
网上购物,收到货后不满意在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今年3月15日,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出现的这项规定,被不少网购族视为一大利好。然而,新法实施一月多后,记者却在调查中发现,这一规定只是“看上去很美”。
案例:商品完好还是包装完好
市民邓先生4月初在某电商平台上的一家商户购买了一台手机。收到货后,邓先生发现手机有被人使用过的痕迹,便据此向商家提出退货。可商家态度十分坚决,认为邓先生已经将手机拆封,使用痕迹可能是他自己造成,提出“退货必须要提供收货时的相关证据”。
“法律规定可以7日内无理由退货,可是不拆封怎么鉴别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邓先生又找到电商平台的客服人员,对方的回答仍然是:商品必须是在完好的状态下才能退货,包装、附件、发票等都属于商品的一部分,一旦拆封即视为商品不再完好,这种情况不适用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观点:网购退货规则亟待细化
“法律规定了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可商品完好是否包括商品包装完好?法规未作任何界定,导致消费者在退货时困难重重。”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高明月律师认为,新消法的本意是给予消费者网购后悔权,但从法律制定的角度来说,条文中对不可退货的例外商品列得过多,以至于在实际中缺乏可操作性。
他认为,破解这一难题亟需相关部门尽快对“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这一条款进行细化,“如果把解释权全部交给电商网站,那必然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文汇报首席记者 刘栋
部分亟待细化的退货规定
■“不宜退货的商品”有哪些?新消法明确规定有4类商品不适用网购7日内无理由退货条款,但同时又规定了其它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
记者发现,电商网站目前不得退货的商品远远超出了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几乎所有电商网站都规定了珠宝、黄金首饰、手表及奢侈品等不得退货。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有不少电商网站采取“饥饿营销”,通过预售方式要求消费者提前支付货款,即使在未收到商品的情况下,也以“商品系预售需定制”为名拒绝退货退款。
■“7天”究竟怎么算?
对于“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目前的争议集中在对“7天”的计算方式上:有人认为7天应不包括节假日在内,也有人又提出应计算为收货次日零时起168小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