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社区干部承担的压力越来越大,朱国萍、杨兆顺、梁慧丽确实是他们中的优秀代表。
今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要深入调研治理体制问题,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政府的管理向治理转向,就要以基层为导向,为居委干部提供支持和平台,而不能以机关、以上级为导向。现在大量的工作最终下沉到社区基层,但需要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基层却并没有多少可以调动的资源。朱国萍、梁慧丽们的“成功”,很多都是他们自己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办法或者巧借外力。
把职、权、物下沉到社区,必须根据社区的实际需求,应当考量辖区人数、经济状况、地域面积等因素,其中至少要有一项硬指标,那就是你服务人群的多少。
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意味着社区有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可以调动。社区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专业服务,社区干部也可以拓展职能,承担起更多的协调、管理、沟通、统筹等工作。社区购买服务,相当于人员得到了补充。但在购买服务的选择上,一定要有指标,要将带有功利性的组织排除在外。因此,要探索对所购买的社会服务,建立人员的诚信考核体系。
从政府机关上来讲,街道层面还有大量资源可以整合,释放出更多能量下沉到社区。上面千条线,往往到了街道层面就下不去了。探索行政扁平化,就是要尽量减少中间层次,就上海而言,主要就是街道环节。要让街道的工作、经费和人员进一步下沉,在各项责任上都为居委分担一部分。
在完善社区治理过程中,特别要考虑基层的特点。从居委干部的培养和选拔角度上看,我们不应过多关注他们的学历、年龄和专业,因为高学历的人未必能成为优秀的居委干部。居委干部长期在基层摸爬滚打,需要对社区充满热爱,而不是高学历毕业生“混”几年基层工作经验,再往上提拔。他们的工作心态,对基层的感情都不一样。不能用机关管理的办法来考评居委干部,运动式的评比不适合考察社区干部。要从真正让居民满意的角度来考察社区干部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
文/申林(作者系上海市委党校现代人力资源测评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