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烟店老板至仓库偷香烟,上海一男子窃得香烟价值1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李某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去年10月15日,被告人李某骑车路过某烟店时,注意到店门口停了一辆货车,见四周无人看管,车门大敞,车厢内摆放着一大箱香烟,李某便迅速将该香烟搬至电瓶车上偷运回家,后微信上找人销赃得款6000元。得手后,李某将赃款挥霍一空。10月17日,他又来到烟店附近企图再次不劳而获。据李某供述,他连着两天跟踪并尾随烟店老板,发现该店每天晚上将当天卖不掉的香烟运回至仓库。10月19日晚,李某至上述仓库门口,趁烟店老板搬货暂离之机,窃得卷烟1箱,后销赃得款人民币9000余元。10月25日下午,他来到仓库门口,以想租仓库为由从保管员口中套出烟店仓库具体位置。次日凌晨,李某来到烟店仓库门口,强行拉开大门进入,先后三次窃得卷烟9箱,并用电瓶车、网约车等方式运输至朋友家中、住处保安室以及自己家中,通过他人销赃得款人民币6.4万余元。三次销赃共计8万余元。
10月26日,烟店老板发现仓库失窃后报案。李某在其住处被抓获,当场查获尚未销赃的卷烟86条,又从他人处追缴赃物香烟209条。经黄浦区发改委鉴定,上述追缴的卷烟共计价值6.8万元。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盗窃事实,并退赃部分钱款。
作者:单颖文 胡佳瑶
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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