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游手好闲、前科累累的盗窃惯犯,自2018年5月第五次刑满释放以来,却化身珠宝商人、旅社老板,在短短4年间“见缝插针”,先后拜认了一个“干爸”、两个“干妈”,同时交往了三个“女友”!潘某通过虚构经济实力、伪造房产证书等方式,骗取5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甚至还干着撬锁的“老本行”。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潘某提起公诉。
“2018年中旬,我和爱人老丁通过潘某在旅游公司做业务员的妻子认识了潘某,此后潘某经常来我家,我生病住院他还来医院看我,后来就认了我和老伴做干妈、干爸。”被害人钱阿姨说。因为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两个女儿都在国外,身边除了一个自幼聋哑的第三代外再无他人陪伴。老俩口对“干儿子”十分信任,当潘某先后以购买汽车、父亲看病、资金周转等理由多次向二老借款时,两位老人毫不犹豫陆续向其转账30余万元。
2019年中旬,当潘某得知钱阿姨持有小女儿140余万元卖房款时,主动向两位老人提出愿意将名下一套市值200余万的新房低价转让给二老。架不住潘某的糖衣炮弹,钱阿姨和老伴很快同意了潘某的提议,连办理过户登记都是等在房产交易中心门外、由潘某独自进去办理手续。后潘某又以两位老人的现居房屋采光不好为由,劝钱阿姨和老伴置换新居。与之前相同,卖房买房、过户登记以及办理户口都是由潘某“全权代理”。自2019年中旬至2020年下旬,钱阿姨和老伴先后向潘某交付购房款280余万元。
同样受义子潘某“关怀备至”的还有徐阿姨。自2018年通过妻子认识徐阿姨后,潘某不仅经常驾车接送徐阿姨至医院看病,更是三天两头携带生活用品上门探望。在获得徐阿姨信任后,潘某以公司经营、发放员工工资等理由向徐阿姨借款8.5万余元,并以“朋友金店开业需要商品展示”为借口,从徐阿姨处拿走金器四件。
潘某同时还是三位女士的“痴心恋人”。自2020年末结识王女士以来,潘某隐瞒已婚事实,一边编造各种理由向王女士“借用款物”、一边伪造房产证书向王女士“低价售房”。不到一年时间,王女士先后向其转账130余万元,还满心欢喜地憧憬搬迁新居、相夫教子的婚后生活。
“潘某不仅发视频展示他的豪车、别墅,更是在第一次见面时直接出示三本房产证书,并许诺结婚后就会将其中一处过户给我”,另一名被害人高女士说。尽管手头并不宽裕,她仍向潘某出借人民币4.5万余元并多次为其垫付消费、购买礼物。
潘某还曾以恋爱名义与葛女士同居,所幸葛女士及时看清潘某本质,未有财产损失。
除了诈骗,潘某还继续偷鸡摸狗。2022年初,牛女士回到家中发现房门被人为损坏,新买的手机和两个提包不翼而飞。同日傍晚,潘某便拿着盗窃所得前去销赃变现。
在审查本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潘某反侦意识极强,其在察觉数名被害人可能报案后提前拿走了伪造的房产证书及购房合同,偷拿被害人手机将其与被害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批量删除,并以偿还钱款为条件,诱骗各被害人就购房款与其签订借款合同,试图以民事纠纷掩盖诈骗事实。潘某到案后拒不认罪,以头撞椅子等自残方式抗拒讯问,不仅多次无故要求更换承办人,更是涂抹粪便、装疯卖傻,幻想能够逃避审查。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逮捕阶段,便针对各组证据提出继续侦查意见8条,涉及非法占有目的、诈骗金额认定、客观欺骗手段及追赃挽损等多个方面。通过翻查手机恢复数据、核对银行流水以及综合审查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伪造的房产证书、购房合同复印件、各被害人与潘某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证据,最终认定潘某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通过入户盗窃的方式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盗窃罪。
作者:单颖文 赵康博
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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