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有天,他又通过微信,将一包冰毒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并发送取货码给李某,要求李某至本市中山北路上某快递柜内提取毒品。李某到达快递柜提取毒品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后公安民警根据李某的交代和侦查,到陈某的暂住地将其抓获。虹口区法院经审理认定陈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近年来,寄递违禁品犯罪数量呈明显增长态势,且以毒品类犯罪居多,人货分离、人资分离,加大了查办难度。”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黄春笑说,自2017年至今年11月30日,虹口区检察院共计办理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毒品类犯罪案件93件109人。当前,寄递行业落实监管存在疏漏,存在盲区,且从业人员往往缺乏足够的辨识能力,也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容易为寄递违禁品违法犯罪所利用。以陈某案为例,由于快递柜用户仅需填写手机号便可使用暂存功能,锁定不法分子存在一定的难度,虽然可以通过智能柜的监控视频调查寄收快递的人员,但快递柜监控定期覆盖,如果时间较长就难以调取监控视频,而手机号码和微信尚未实现全部实名管理,也给侦查带来困难。尽管快递柜在用户协议及禁存物品说明中明确说明“严禁在柜中存放违法及有毒物品”,但由于智能柜缺少人工审核查验程序,难以辨认存放物品的性质,导致这一监管机制流于形式。同时,这种智能柜的监管部门目前也不明确,更未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制度,存在监管漏洞。
虹口区检察院经过走访研究,建议寄递行业监管部门建立行业从业人员名录库,将实名信息检查落实到位,并邀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案释法,提升寄递从业人员辨别常见违禁品的能力,在快递点、智能快递柜醒目处张贴宣传警示标语,提高寄递用户的法制意识。
作者:单颖文 王晓阳
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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