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民主”拟入法。重千钧。
施行30多年后,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迎来修改。两部法律修正草案提请此次全国人代会审议,并于今天表决。其中一大亮点,拟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写入法律,为“人民当家作主”构筑更为坚固的制度堡垒。
为人民而制定,为人民而修改,更满足人民的新期盼。“全过程民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生动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彰显了“中国之制”的魅力所在,更将成为“中国之治”的不竭动力与源泉。
何谓“全过程民主”?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
这一论断,直指“全过程民主”本质——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把“人民当家作主”贯穿民主政治活动始终。
全过程民主,正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在中国这片广袤土地上的生动实践和伟大创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也充分调动起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切实、有成效地实施和丰富人民民主内涵。
通过全过程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全过程的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全过程的民主实践、民主监督等,来确保“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民主权利。
与此同时,党和政府的大门始终敞开,人民意见表达和利益整合的渠道始终存在,政府与人民之间沟通始终畅通,党和政府时刻践行着“人民至上”,时刻心系人民,解决人民面临的实际问题。
“全过程民主”又是为了谁?
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归宿也在人民。
上海,党的诞生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支持下,也诞生了全国首个设立在街道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简称基层立法点)。经过这几年发展,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大至25家,覆盖全市16个区。2020年各联系点共提出建议2770条,充分发挥了民意“直通车”作用,为全过程民主的基层实践提供了最佳载体和扎实根基。
参与立法过程中,在市人大常委会支持下,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向“立法前”和“立法后”两端延伸,从参与立法拓展为监督立法、促进守法,广大人民的政治素养、法治素养和社会文明素养也在其间不断提升。
社区、工业园区、楼宇、科研院所、学校、医院、商场、企业等等,一个个基层立法点延展至城市经济社会生活的第一线,被群众亲切唤作“家门口的立法点”。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拓展代表与人民群众间的联系渠道。并在流程与内涵上实现“闭环”——一方面,紧贴百姓心尖冷暖,落细落实人民民主的全链条,最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在依法管理有关事务中持续实现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将原汁原味的生动建议上传至立法机关,为科学决策提供最现实的依据;同时,在依法治理的前提下,共商共议的过程中,群策群力助推化解了很大一部分基层的现实难题,推动一项项惠民便民举措转化为一件件可观可感的民生成果,把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优越性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反映民意民智,也温暖民生民心。
进入新时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全过程民主所彰显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时代内涵,必将不断深化、愈加重要,也更为丰富。
今天,我们选取十个具有代表性的来自基层立法点的鲜活故事,以百姓满意的基层实践,充分展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人民主体性”的本质诉求,以及全过程民主“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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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一琼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陆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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