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于合理分配财产的需求越来越多元。怎样才能通过法律最大限度确保自己的权利合法行使?今年5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遗嘱库今天举行的第二届义工盛典邀请了各界专家解读民法典中的继承编。
中华遗嘱人创始人陈凯在现场解析了民法典继承编中的遗嘱新变。第一,打印遗嘱、录像遗嘱被认可,将能更大程度上保障遗嘱人的权益。他指出,民法典对有效的打印遗嘱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要标明日期等。第二,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这也就是说,公证遗嘱可以被其他遗嘱撤销变更。第三,民法典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并针对不同情况下遗产管理人的明确都进行了规范。遗嘱信托的入法,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更多元的分配财产需求。
陈凯还对此前引起热议的“居住权”问题作出了详细解读。在帮助老人订立遗嘱的过程中,陈凯发现,他们常常面临着“两难选择”,既想把房产留给子女,又生怕子女在自己去世后直接变卖房产,导致另一半“无房可住”。“民法典中引入了‘居住权’概念后,老人们既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确定房产分配给子女,同时也能通过遗嘱进一步明确‘居住权’,以保障配偶在自己去世以后依然能享有居住权。” 陈凯说。
为了让更多普通市民了解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中华遗嘱库集结了近2万名来自金融、信托等专业领域的义工,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养老院,举办各类公益咨询、讲座。从事保险行业多年的张劲松就是其中之一。“我好几次去社区宣讲,发现居民们对普法的需求真的非常旺盛。”张劲松说。
一边是居民们庞大的订立遗嘱需求,另一边却是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业内专家表示,打印遗嘱虽被认可,但也存在不少风险,包括笔迹鉴定的困难性、打印遗嘱容易伪造等。一位书画大师生前所订立的遗嘱曾经过长达2年的鉴定期,最终却被判定“无法鉴定”。连书画大师的亲笔签名都不易鉴定,更遑论普通人。看似简便易行的打印遗嘱在实操环节的风险不容忽视。在进社区普法的过程中,不少义工会建议居民们去专业机构、律所等订立遗嘱,降低日后发生纠纷的风险。
作者:王嘉旖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蒋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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