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的世界很无奈,我想到里面去看看。”女子觉得生活“没意思”,便花30多万住了两个月五星级酒店,“弹尽粮绝”后两次抢金店,只为去监狱里生活。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抢夺罪对被告人林某提起公诉。
2000年,林某和丈夫离婚,与家人断绝了一切联系,一个人搬到了松江区租房居住。林某平时不爱与人交流,也没什么朋友,2016年退休后更觉生活乏味,身体状况也大不如前。
2019年12月,林某厌烦了这种生活状态,想换个环境居住,便搬去了市区的一家五星级酒店,打算用所有的积蓄好好享受一番。“干脆把钱花光,以后要么流浪,要么做点违法犯罪的事情,让警察把我抓起来,以后到监狱里生活。”林某心里这样盘算着。于是,她花了30多万在酒店里住了两个多月,等到仅剩下400元、付不起房费时,林某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
身背单肩包、戴上口罩,林某便来到市区一家金店。进店后,林某先是在店里逛了一圈,后来一名店员接待了林某,林某要求店员拿出两条最大的项链查看,当店员将两条项链递到林某手中时,她攥着项链突然转身向外跑去,店员赶紧让门口的保安将她拦了下来,林某束手就擒,将项链交还给保安。
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后,经过调查,林某被取保候审。当晚9点,民警将林某送至地铁站,让林某到户籍所在地求助解决住宿问题。于是,林某就坐地铁来到青浦,到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
“如果你们不能帮我解决住宿问题,我还是会被逼无奈去抢黄金的。”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听到林某的诉求后,告诉了林某救助的途径。林某拒绝民警提出的住宿建议,在派出所大厅里呆到天亮。第二天一大早,林某按照民警提示联系了街道办事处。办事处工作人员为她详细介绍了相关救助政策,听得头晕脑胀的林某又萌生了“进监狱生活”的念头。
林某原本计划去抢银行,发现很多人在排队,于是继续往前走,路过一家金店时,林某立即决定进去抢黄金项链。 “自投罗网”的一幕再次上演。
到案后,林某表示:“我现在想通了,就想着早点出去,租个房子,找个工作,总比在里面好。”经精神鉴定,林某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长期与社会隔离、不良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况是林某产生极端想法、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本案中,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周渊 俞如宇
图片:青浦检察院供图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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