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讯 综合新华社消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但最终没花出去的沉淀资金,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中没花出去的专款专用资金……这些以往趴在账上的财政存量资金,今后都有望被“唤醒”,为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增长动力。
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释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改革信号,国务院办公厅21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亮出十大具体改革举措,标志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改革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相比以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多是“笼统”的规定,此次国务院亮出的十大举措,有了量化指标和时间表,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这十项措施非常务实,对基层的情况非常了解,很有针对性。”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说,这些改革举措,连同前期已经出台的相关举措,释放出国务院强烈的改革信号。
着眼存量,是本届政府的一个重要思路,也是新常态下不搞“大水漫灌式的强刺激”的宏观调控政策创新。
盘活存量资金,好比居家过日子,手头紧的时候,就要节衣缩食,从堵漏洞、挖存量上挖掘财政资金潜力。十大举措背后,盘活的存量资金相当一部分将被纳入公共财政统筹使用,重点加大对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支持力度。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国务院通知打破了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的限制,明确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大盘子统筹使用,意味着“取之于民”的钱将更多“用之于民”。
十大措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通知》提出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十条具体措施。一是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对连续两年未用完,按收付实现制核算的结转资金,要求各级政府作为结余资金管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要求将政府性基金项目中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并提出了量化控制标准,即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三是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明确结转两年以上的转移支付资金要视情况收回上级政府或同级政府统筹使用,不到两年的要加大整合力度,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四是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要求各部门加大结转资金执行力度,结转两年以上的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五是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对已经列支的要在2016年底前统筹使用完毕。六是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在严格控制新设财政专户的同时,对存量财政专户进行清理,除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在2年内逐步撤销并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七是加强收入缴库管理。八是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九是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十是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