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世上有个爱丁堡,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好像是童话故事里的地方,有座花岗岩的古堡,里面住着头戴黄金花冠的皇后,挥舞着权杖,拥有不可一世的权威。权杖上面镶嵌了鹅卵大小的红宝石,招引一条舞动银翼的飞天毒龙,绕着古堡的箭楼上下翱翔。不记得故事的细节了,只记得那条龙会吐火,有个秘咒可以使唤他去攻击来犯的敌人。一旦咬着下嘴唇念叨,“彼得,彼得,朝天飞,对准敌人轰天雷;彼得,彼得,向地冲,烧死敌人立大功。”就可以把进攻古堡的军队,烧得哭爹叫娘,一个个丢盔弃甲,捂着屁股滚下山去。也不知道这故事有没有出处,是英国原有的童话,漂洋过海传到中国,还是出过国的老辈人自己编来哄小孩的。后来知道世上还真有爱丁堡,是小学时候玩世界地图指认游戏,在五秒钟内要指出外国城市在地图上的位置,玩着玩着,居然发现苏格兰有个城市叫爱丁堡,让我幼小的心灵出现似曾相识的幻觉,好像前世去过一样。
知道归知道,幻觉归幻觉,可从没去过。虽然极为好奇,想去看看,印证一下幻觉与真实是否存在可以超越的维度,却只是脑际浮现的一抹浪花,霎时就消逝在成长的艰难惨淡岁月中。直到我上大学,读彭斯写苏格兰的诗歌,爱丁堡才脱去了童话的幻梦色彩,有了威士忌一般浓郁的泥土芳香,在风笛声中飘荡。
这二十多年来,经常去英国,却每次都有教研任务,只在伦敦一带活动。曾经有过将近一整个月的时段,在牛津图书馆里查阅省港大罢工期间的香港殖民档案,居然匀不出时间北上,好像苏格兰是十分遥远的地方,而爱丁堡更是海市蜃楼一般,要搭上哈利·波特列车才能成行。人生际遇实在难以预料,不同生命时段所做的选择,即使是小如两三天的旅游目的地,都会出现无从解释的荒谬决定。为什么我给自己放了三天假,遍历伦敦的博物馆与美术馆,却不去瞧一眼从小就盘绕在心底的爱丁堡,自己也说不清楚。难不成是莎士比亚的错,说有人一听到风笛就想小便,让我对苏格兰心存忌讳,怕远在白云天边的古堡,只是骗取观光客到此一游的旅游景点?
今年秋天爱丁堡大学邀请我去举办“书写昆曲”的书法展,同时教当地师生写写毛笔字,体验一下中国文化的奥妙,于是,觉得身负重任,终于去了爱丁堡。教学生先写“昆曲”两个字,再写“昆曲之美”四个字,也讲了昆曲“有声皆歌,无动不舞”的意境。洋学生写“昆”字,有带山字头的(崑),也有人写不带山字头的“昆”字,我说都可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爱丁堡大学的洋学生,肯拿着毛笔写汉字,随他怎么写,只要不错,都是文化交流的好事,也不必太过挑剔。
书法工作坊结束,轮到我的书法示范节目。写了几幅字,是汤显祖《牡丹亭》的曲文,如“袅晴丝吹来闲庭院”“遍青山啼红了杜鹃”等段落。同学说,可不可以写“爱丁堡大学”的汉字?我说,当然可以,于是就先写下“爱丁堡”三个字。同学感到好奇,没想到英文名称Edinburgh翻译成中文,是三个字,问我汉字原来是什么意思?我说,“爱”是love;“丁”是一个男子,one fellow;“堡”是castle。合起来,勉强可以译作“爱一座古堡”(Love a castle),同学们高兴得不得了,说是啊,是啊,我们叫爱丁堡,就是爱上这座古堡!就是爱上爱丁堡大学! 有两个女生居然拍手跳跃,又笑又叫的,像叽叽喳喳的小麻雀。真没想到英国大学生这么天真可爱,像小学生一样。
我问他们,爱丁堡大学的校训是什么?东亚系的系主任莫教授在旁边说,是拉丁文,不好翻译的。有位女生说,有人译成英文,听起来很奇怪,是这么说的:“Neither rashly, nor timidly. ” 我说,这句话很好啊,颇有哲理,可以和中文“不疾不徐”对应,正是问学之道,是古人追求真知的至理名言,很有智慧的。我还问起大学创校的时间,说是1583年。嗯,1583年,明朝万历十一年。是汤显祖历经多次挫折,考上进士那一年,也是莎士比亚刚结婚不久,蛰居在家乡,生了第一个女儿,尚未到伦敦去闯荡剧场江湖的时候。爱丁堡大学创校,开始培育英才,也真出了些举世闻名的人物,如达尔文、麦克斯韦、休谟、卡莱尔、柯南道尔、史蒂文森、辜鸿铭、朱光潜等。我就濡墨抻纸,写了八个大字:“不疾不徐,问学之道。”在旁边还写了一行小字:“爱丁堡大学校训”。写完,送给大学的东亚系。
我不禁想到现在中国的一些大学,过分追求效率和业绩,学术变成了数字排名游戏。办高等教育应该激发青年的好奇,追求真知,就像古人炼丹一样,懒是懒不得,急也急不来,火候到了自然成。爱丁堡大学的校训,可以是教育管理者的一服清凉剂。
第二天一大早,朋友陪我到古堡绕了一圈,城堡建在城内山顶,远近尽收眼底,很有气势。占有制高点,可攻可守,不需要毒龙就已经固若金汤了。随后又沿着皇家大道,一路走下古城区,大街上栉比鳞次,都是些专卖观光礼品的商店。有几家威士忌专卖店,除了满坑满谷供人选购的高级威士忌之外,还在橱窗中展示名贵精品,有一瓶标价三万英镑,虽然远远比不上常玉一幅画的价格,却是常玉在世时绝对喝不起的。朋友围着那瓶酒指指点点,说自己的贱口配不上如此珍贵的美酒,不知道喝起来是什么滋味?
皇家大道两侧是灰褐色主调的古建筑,很有点苏格兰的肃杀之气,有种粗犷不羁的阳刚意味,与临街售卖观光商品的店铺格格不入,让人想到穿苏格兰裙的古代战士,手执斧钺刀矛,守卫着北方的英雄气概。屋宇之间有许多巷弄,大多数都是死胡同,当地人称之为close,也就是法国人说的cul-de-sac,走进去是个小院落,像个微型的小广场,环绕着七八栋三四层高的楼房。这些死胡同颇有古意,石板铺的小径高低不平,散发着诱人的历史痕迹,很能让人驻足凭吊。我走进一条死胡同,赫然发现一栋古堡式的建筑,墙上挂着一块金属牌匾,设计的图案是书桌前奋笔直书的作家,底下写着“作家博物馆”。来得太早,博物馆尚未开门,镶了铸铁护栏的木门紧闭,没法参观,感到十分遗憾,因为这里展览的三位作家是彭斯、司格特、史蒂文森,都是我有兴趣的文学家。
无法瞻仰文学家翱翔的想象世界,只好到邻近的圣吉尔斯教堂,进去张望一下。穹顶高耸入云的设计,很能感受古人的宗教虔诚,把一切灵性的追求都升华成建筑艺术的审美极致。玻璃彩色花窗带进了上帝的光,照亮了信仰的图像,让人在静默中体会心灵的宁谧与平安。走出教堂,有人在小广场上弹着吉他,唱一支古老的民歌,声音随着早秋清凉的微风,飘在古城的空气里,沁人心脾。
沐浴在古城的古风之中,依稀感到,我也爱上了爱丁堡。
作者:郑培凯
编辑:舒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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