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3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其中建议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低到12周岁;同时调整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2周岁到14周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相应的调整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
这一消息很快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建议未成年人刑责年龄降到12岁#这一话题在微博平台阅读量逼近千万,很多网友表示支持,认为代表这一议案提得及时。
那么,什么是刑责年龄呢?
刑责年龄即刑事责任年龄,指的是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这一年龄是根据人的生理与心理发展成熟度及社会化水平确定。依照刑事法律规定,凡达到一定年龄、精神正常者实施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在我国刑法中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满14周岁,属于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如有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然而近些年,未成年人犯罪在全世界都呈现低龄化趋势。
有分析认为,一方面是因为经济迅速发展,新事物不断涌现,网络科技触手可及,让未成年人在扩大视野的同时,也提早接触了一些有害信息。另一方面,不同未成年人群体具体情况不同,例如留守儿童,要考虑到教育监护的问题。
此次30位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中建议,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低到12周岁;同时调整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2周岁到14周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相应的调整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据此,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司法保护第五十四条第二点最后添加:对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巨大社会影响的,可依照更高年龄段责任承担规定进行处理。
其实,关于刑责年龄,世界各国并不相同。1996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建议将12周岁作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并在这个基础上提高。在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的上,受法系传承及地区因素的影响,各国有明显区别。同样目前对未成年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为14周岁的国家有英国、日本、意大利、德国和韩国等。法国为13周岁,印度、加拿大、希腊、荷兰、丹麦、匈牙利为12周岁,墨西哥为9周岁。而美国的大多数州、马来西亚等地干脆不设最低刑责年龄。
然而,修改刑责年龄只是一方面,更多的工作还要从预防犯罪入手。
除从年龄上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此次《议案》还建议,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后监管也极其重要,应建立长期追踪机制,司法工作人员要定期及时进行后续跟踪教育,避免因案发后教育不到位再次误入歧途的情况发生;还应加强社区性保护处分的多样化,包括禁止令、训诫、社会服务令等多种多样的措施,达到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与犯罪行为的预防。
综合自中国青年网、《南方法制报》
编辑:黄启哲
责任编辑: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