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因噪音太大引发投诉的消息,近年屡屡见诸报端。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河北联谊会荣誉会长屈恩日前表示,部分广场舞等“中国大妈”社群活动自行占领公共空地,给附近居民带噪音扰民、阻碍交通、财物损坏的问题,有的引发了街舞队与其他正常生活的居民和在马路街道上正常行驶的交通车辆或行人的冲突,造成民事案件甚至刑事案件。她建议,对这些团体及成员进行实行实名登记,在街道办同意的时间、地点、形式开展活动。
全国政协委员、画家何水法也曾表示,这让他很忧心。“我国目前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越来越多的老人在退休后,选择了广场舞作为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曾为社会作出了持久的贡献,如今理应享有正当的文化生活。所以面对广场舞,我想更多不是给予批判,而是要进行引导。”
因为扩音器发出的刺耳音乐,广场舞在不少地方都被视为一项扰民活动。不过在何水法委员看来,还是要看到这项活动所承载的积极意义。“引导老年人更好地参与文娱活动,丰富晚年生活,解决老年人由于缺乏陪伴等引发的身心健康问题,是整个社会都不应该回避的问题。”他说,音乐可以减轻心理压力,舞蹈能够强身健体,广场舞集二者于一体,是一项有益的老年文娱活动。
“发展广场舞,也不失为一种振兴传统文化的方式。”何水法委员曾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可以适当扶持与激励广场舞曲目与舞蹈的创作,集合当地传统舞蹈与戏剧曲目,发展与激活地方戏曲。“要从文化的高度上认识和引导广场舞的发展。”何水法委员相信,在有关部门的引导下,“中国广场舞”未来完全有可能打造成一张文化名片。
前两年,何水法曾表示,跳广场舞有时也是无奈之举,因为除了广场,没有多少适合的场所可以供老年人跳舞。他建议部分公共文化机构,如体育馆、文化馆、群艺馆等可以适当地向广场舞人群开放,给他们提供更多选择的余地。另外,可以考虑建立类似广场舞指导委员会这样的机构,在老年人集体活动的秩序、规范以及题材选取方面给与指导和协助。
来源:光明网、人民政协网、中国文明网
编辑:吴钰
责任编辑: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