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检察机关把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去年10月,最高检从一起向最高法院提起抗诉、获得改判的强奸猥亵儿童案,分析了这些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的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建议教育部加强对学校安全的管理,加强预防性侵儿童和中小学生的工作。这在高检院历史上是第一次。
今天上午,全国两会第四场“部长通道”在人民大会堂开启,国务院各相关部委负责人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如是说。
据央视新闻,有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近年来未成年的恶性暴力事件频发,有人质疑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的罪错行为保护过大,惩戒力度不足,对此如何看待?
“孩子的伤,是全社会的痛。”童建明回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两个方面:“被害”和“侵害”。近年来这两方面案件都持续高发。我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
据人民日报:去年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建议教育部加强对学校安全的管理,加强预防性侵儿童和中小学生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正在落实性侵害未成年和儿童的教育保护制度,落实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女童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检察机关也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校园普法的工作。
据新华社,去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性侵、虐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办案指导。该批指导案例分别是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骆某猥亵儿童案以及于某虐待案。
据了解,在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中,被告人齐某利用其担任班主任的特殊身份,多次强奸2名幼女、猥亵多名幼女,该案经最高检抗诉,最高检检察长列席最高法审委会发表意见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齐某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该指导案例对各地检察院依法准确把握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判断标准和适用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规定提出明确指导意见。
这种合力正在形成,保护在法律层面正在加强,
据人民日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正在落实性侵害未成年和儿童的教育保护制度,落实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女童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检察机关也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校园普法的工作。同时,对新的犯罪问题也给了警示——
【最高法:严惩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据新华社,去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的利用互联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10起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司法功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这10起案例是:林某某通过网约车猥亵儿童案,施某通过裸贷敲诈勒索案,庞某某等人约网友见面强奸案,杨某某假借迷信强奸案,乔某某以视频裸聊方式猥亵儿童案,叶某甲通过网络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刘某某提供虚假网络技术诈骗案,江某某网上虚假销售诈骗案,王某以招收童星欺骗猥亵儿童案,付某某诉某网络公司、某教育中心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
据介绍,过去五年全国各级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依法审理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引诱幼女卖淫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18860件,惩处罪犯19248人;审理了一批毒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传播淫秽物品案件8207件,惩处罪犯8680人。
编辑:王磊
责任编辑: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