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向黎代表提交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议案》,建议著作权法删除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相关条款。她表示,优质内容可以影响更多人。这项法定许可的初衷是为了促进作品进行广泛传播,简化作者获得报酬的流程。
中国作家协会社会联络部权益保护处联合代表调研中发现,大量的文摘选刊类报刊,多年来恶意逃避著作权相关的报酬,使得此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完全与初衷相悖。
“与原创报刊相比,转载类报刊通过针对性强的内容,更好的吸引阅读者,却无需付出约稿、编校的成本,甚至逃避支付稿酬。”潘向黎代表说,这样一来,就大大挤占了原创类报刊的利益空间,沉重打击了作者的创新精神。
国家版权局在2012年3月公布的关于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简要声明中简要说明,“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允许他人使用作品,但本质上是对权利人权利的限制。”潘向黎代表建议著作权法删除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相关条款。
作者:祝越
摄影:袁婧
编辑:朱伟 史博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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