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紧制定和完善我国的海洋法律体系,推进海洋发展,保障海洋安全,促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推动实现国家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这既是落实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迫切需要。邵志清代表这样建议。
他说,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多部涉海法律,如《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商法》、《海岛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但各领域的立法资源配置不均衡,海洋资源管理类数量多,海洋主权和海洋安全类数量少。因此,急需尽快制定一部基础性、纲领性的《海洋基本法》来统领我国涉海法律法规,提升海洋综合管理和统筹发展能力,维护海洋权益,推动我国从海洋大国迈向海洋强国。
目前,一些主要海洋国家制定了本国海洋基本法。加拿大于1996年颁布实施《海洋法》,成为世界上首个进行海洋综合立法的国家。美国于2000年颁布《海洋法案》。
周边海洋国家纷纷出台海洋基本法,抢占海上资源,挤压我国海洋合法权益空间。
此外,机构改革之后,也需要一部海洋基本法来统领协调涉海法律关系,引领和推动构建科学合理的海洋事业发展体系。本轮机构改革对海洋管理体系进行了较大调整,与海洋自然资源相关职能划入自然资源部,海洋环境保护相关职能调整到生态环境部,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划归武警部队。这当中涉及到一些法律关系需要重新理顺、协调。
因此,加紧出台《海洋基本法》对理顺上述法律关系,建立处理涉海问题的基础和原则依据,构建适合我国海洋强国战略的新型海洋事业发展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他建议:《海洋基本法》的内容应考虑海洋主权确定、海洋规划制定、海洋资源利用、海洋权益保护、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国际合作、海洋管理体制设计等方面。
海洋主权确定。明确我国海洋国土范围,充分体现海洋强国战略。既形成维护国家主权完整和领土统一的强有力的国内法依据,又使外界从该法律中感受到我国传递的国家意志和外交信息。
建立海洋规划制度。制定国家开发利用海洋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五年发展规划以及具体实施行动计划,明确海洋规划与计划的制定规则及法律效力。
海洋资源利用。明确利用海洋资源的集约、节约原则,加强围填海开发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法执行海洋功能区划、海域权属管理、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实施差别化用海制度,严格限制改变海岸自然属性的开发利用活动。
海洋权益保护。明确处理和解决海洋争端的原则和方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营造和平发展的周边环境。
海洋经济发展。保障推进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提高海洋服务业规模和水平,促进海洋产业集群发展,做大做强海洋经济。
海洋科技创新。明确建立涉海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科技领域取得突破,推进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技术转移,强化海洋调查与监测工作,提高海洋科技创新的国际竞争力。
海洋环境保护。建立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施强制保护和严格管控。加强污染源监控的数据共享,实施联防联治,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
海洋国际合作。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明确打造国际国内海上支点,促进海洋产业投资合作和海洋领域国际合作,建立健全海洋经济对外投资服务保障体系,拓展海洋合作发展新空间。
海洋管理体制设计。对国家海洋管理体制进行顶层设计,建立海洋综合管理制度。明确国家海洋管理主体和职权,明确管理主体、执法主体。
作者:顾一琼
摄影:袁婧
编辑:朱伟 史博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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