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在线教育浪潮迭起,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购买互联网教育服务。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在线教育用户使用率为20.1%。
可是作为培训领域新事物,在线培训行业的不规范之处相比线下要更多。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当下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教育企业几乎都在“裸奔”,几乎99%的互联网教育机构都没有相关资质。
究其缘由,是互联网教育企业申请办学资质尚无法可依。
上海市政协委员、互联网教育从业者张礼明曾提交《关于建立针对互联网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行政法规的提案》,其中提及,教育主管部门原本针对传统线下经营性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管理所依据的条例和法规,并不适用于互联网教育机构。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建议,尽快出台专门性的在线教育法规政策,完善在线教育的办学资质准入制度,提升行业自我规范能力,加强教学底线管理,形成多部门治理合力,实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线教育’满足了人们个性化学习需求,但由于法规政策建设滞后、准入标准缺失、办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受到重大挑战。”
胡卫发现,现有一些涉及互联网经营服务的行业标准或政策性规定较为零星分散,相互之间规范不一,导致在线教育行业准入门槛很低,出现了许多无资质、师资水平低且教学内容低劣的在线教育机构。
此外,由于分工不明确,导致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现有行政管理体制既没有足够的管理力量,也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胡卫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立法,逐步修订和完善涉及教育、互联网和文化传播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出台专门针对在线教育的管理办法,确保在线教育行业的发展和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完善在线教育办学资质准入制度,明确在线教育机构的概念界定和准入标准等。切实加强底线管理和风险防控,实施在线教育机构教材备案制。着力建构在线教育综合治理网络,尽快厘清政府部门间的工作职责和管理边界。
作者:张鹏
编辑:储舒婷
责任编辑: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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