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的发展,口罩已经成为了一种抢手货,但是销售假冒伪劣的口罩已经成为不法分子非法牟利的手段。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西直门办公区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防控中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持续关注疫情的发展和防护用品市场秩序,围绕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产品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是及时进行部署,提出有效的举措,二是开展对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按照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要求的原则,组织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确保口罩的质量要求,三是加强下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考虑到它的特殊危害性,要求从重处罚,也就是顶格出发,对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案件要优先加快办理。四是我们查办了一批案件,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我们已经出动了执法人员40多万人次,检查经营户10多万个,立案查处320多件,比如江苏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对一家劳保用品厂进行突击检查,破获生产销售假冒YOSHIDA医用口罩共计200万只的重大违法案件。浙江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于大年初一深夜查获“三无”口罩15.58万只,6名当事人被刑事拘留。”
杨红灿表示,接下来,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严厉打击6类违法行为:
一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的行为。
二是未按规定取得许可和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
三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过期失效产品的行为。
四是以普通、工业用等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是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以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
六是商标侵权、商业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行为。
“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也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追究违法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杨红灿说道。
作者:本报驻京记者 陆正明
编辑:彭丹
责任编辑:江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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