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了全国两会现场热议的焦点之一。
采集泛滥、保护模糊、维权困难,这是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港澳台侨专委会副主任、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马进观察到的三大“痛点”问题。他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细则,真正避免个人信息陷入“裸奔”险境。
在马进看来,非法设备采集个人信息的情况较为泛滥,有时消费者会陷入“无处可躲”的情况——走进一家商店,吃个火锅,就被电子设备“捕捉”,迅速贴上标签。“这其实是因为平台、经营者的相关责任义务尚未细化明确,相关主体责任意识缺位。”
与此同时,手机App会跳出来的“告知-同意”机制,其实也徒具形式。相关隐私保护条款往往以冗长模糊、暗设陷阱等面目示人,异化为空头支票乃至避责手续,而消费者只能被动同意。“一旦不同意,就无法使用这些App。”
还有一个“痛点”很关键——当下,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途径层出不穷,如何准确、有效、快速地举证、维权成了一大难题。
记者注意到,今年上海代表团举“全团之力”提交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议案,强调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有权知悉其个人信息是否被收集、使用,并有权对此限制和拒绝。
事实上,这几年国家出台了系列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和规范,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例如,在《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积累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逐渐确立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主要规则。《民法典》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大数据杀熟”作出相应规定,对限制消费者选择权的“算法歧视”加以制约。
上海代表团此次对修改消保法提出了多项具体而明确的修改方案,其中不少都涉及个人信息保护。
这份议案提出,应充实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明确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有权知悉其个人信息是否被收集、使用,有权限制或者拒绝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并依法享有查阅、复制、变更、补充和删除等权利。
在两会现场,代表委员达成的共识是:从立法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是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的必然举措。
马进也提出了3条具体的建议,首先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细则,明确网络第三方平台,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相关电子设备生产经营商家等在个人信息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生命周期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建立事后追责机制,加大对信息泄露等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倒逼相关主体加强内部管理,不再对个人信息保护不力存有侥幸心理。
其次,细化“告知-同意”机制,保障知情、监督等权利真正落地。告知同意是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核心,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细则,要求相关隐私保护条款或终端使用者授权合约的设立应以简明、醒目的方式明确使用者的权利、义务以及个人信息的被使用范围等重要内容,不得滥用合约权利设置冗长模糊的条款诱导使用者被动同意,甚至暗设陷阱。
第三,进一步降低受害者维权门槛,切实保障公民应有权益。通过立法进一步细化纠纷处理机制,完善权利救济渠道,同时加重被告的举证责任,以督促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或组织妥善合法获取个人信息。
作者:唐玮婕
编辑:杨柳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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