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咖色正装、系上花色丝巾,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身上有种学者儒雅气。这位学国际法出身的代表,遇上关乎国情民生的事,总要说两句。
自疫情以来,大量中小企业承压。她也切身感受到了它们的发展之困。“材料成本上升,许多中小企业的产品、商品都失去了原有优势,”她认为,广大中小企业作为经济运行“生力军”,一定要确保其“能进能出”,由此实现市场资源配置“最优解”。
陈晶莹认为,随着市场环境的复杂化,中小企业对重整制度的改革需求显得较为迫切。然而,我国现行重整制度存在适用主体不明确、申请动力不足、制度供给单一、程序成本高昂等问题。如何依据中小企业的特殊属性和内在需求来重构适合中小企业挽救的重整制度,是我国《企业破产法》修改面临的重要课题。对此,她建议明确扩大《企业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构建中小企业重整规则,适应社会进步需求。
作者:王嘉旖
编辑:单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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