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400多个自然湖泊,水面率达18.6%——以江南水乡为本地,长三角区域如何共治水环境?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今天第一场大会发言上,蔡放鸣委员提出,针对跨省界生态保护红线区、太浦河生态保护红线,通过设置缓冲区和协调功能区的目标定位、完善补偿机制等措施,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在跨界区域上的无缝衔接。
从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的调研情况看,社会各界对如何推动示范区实现绿色发展认识还不统一,对如何避免 “绿色不发展” “发展不绿色” 还缺乏普遍共识,也缺少管用的思路和举措。鉴于示范区内生态良好、湖荡密布、水网交错,生态用地占比达68.9%,绿化覆盖率超40%,拥有400多个自然湖泊,水面率达18.6%等生态特点,蔡放鸣表示,建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绿色发展要立足江南水乡本底,做好水文章。
具体而言,首先要以生态空间规划为引领,推动国土开发保护 “一张图”。切实统筹利用好区域 “三线一单”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等核心工具,针对跨省界生态保护红线区、太浦河生态保护红线,通过设置缓冲区和协调功能区的目标定位、完善补偿机制等措施,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在跨界区域上的无缝衔接。
其次,以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导向, 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一盘棋”。加强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源头管控,统一制定区域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及分类控制要求,建立完善区域水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优化区域排污总量控制机制;探索跨流域的综合性生态补偿机制和费用分摊机制;加强区域层面污染源管理核心制度对接,随着示范区建设进入“密集施工”关键时期,要高度重视区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高起点规划建设排水系统。
第三,以全域生态系统为考量,推动生态环境执法 “一把尺”。统一生态环境标准,执行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统一环境监管执法,制定统一的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在示范区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环资类公益诉讼等案件实现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集中管辖。探索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
作者:唐玮婕
摄影:叶辰亮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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