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内直接丢弃处理的临保食品,价值就有40万左右。本市大多超市、便利店为了后续处理方便、节约成本,对临保食品大部分的处理方式都是直接丢弃,极少有回收集中销毁。但这种直接丢弃的处理方式浪费了大量可食用食品,这些临保食品只是错过了最佳食用时间,但还处在可食用阶段,并非超过保质期不可食用。据了解到每天本市的超市及便利店会有10%左右的食品报废,大多都是将其拆封后丢弃垃圾桶作为湿垃圾处理。
对于临保食品,市人大代表黄锦海认为,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应该合理调整鲜食商品的供应品种和数量,减少报废。
他建议根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数量、特性以及门店的规模,因地制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相对集中陈列和销售有关食品,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
鼓励便利店等食品经营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捐赠给社会福利机构、慈善机构等组织。该类食品距离保质期仍有一段时间,如将之捐赠给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等,既能发挥其最大效用,又有助于社会公益发展,改善被救助者的生活,减轻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等的经济负担,还能适度减轻城市垃圾处理压力。目前上海的民政救助站有60余处,政府须花费大量的财力对其需要求助的人员进行救助,其中就包括食品救助,超市、便利店可直接对接就近的民政救助部门,定时对临保食品进行处置,不但可以很好的解决被救助人员温饱问题,同时临界食品的环保问题也得到较好的处置方式,一举多得。
但食品安全必须是第一位的,超市、便利店等食品经营者应当保证所捐赠食品的安全,不得捐赠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比如,将3天以内保质期的鲜食商品(盒饭、饭团、三明治,面包、甜品、水果、沙拉等)提前一天或半天下架,确保临保食品在运输、发放过程中不过期。为确保在运输途中临保质食品不变质,到达受赠者手中不过期,相关社会福利机构和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组织,也应当建立临保食品接收、贮存、派发等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得接收和派发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作者:王翔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戎兵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