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妇女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吕国泉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建立性别差异化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的提案》,建议由政府主导构建性别差异化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促进企业履行法律义务的激励机制,同时强化社会保险保障功能,健全社会公共服务支持体系,以生育成本社会化“解锁”就业性别歧视。
一份来自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2019年5月至7月的企业用工成本中性别差异化调研显示,企业虽普遍表示愿意招用女职工,但女职工生育待遇、劳动保护成本、特殊关爱成本等均由企业承担,特别是生育政策调整后企业背负的生育成本日渐增加,初步测算可量化性别差异化用工成本约占其工资总额比例0.8%,加上不可量化成本,性别差异化用工成本相当于或高于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
吕国泉表示,我国在降低性别差异化用工成本方面做了大量探索,但实践中仍存在不足:“比如,目前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生育保护成本,以及因女职工孕期、产期替代用工成本等都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把延长产假作为鼓励生育的主要措施,不仅增大用人单位额外用工成本,加大对女性就业歧视,而且生育女性也不同程度面临产后难以返岗、难以续签劳动合同及丧失职业发展机会风险,有关产假待遇不落实投诉明显增加。同时,由于尚未建立养育照料婴幼儿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缺乏对两性共同承担育儿责任的倡导,导致育儿责任被女性化、无酬化。”
为防止就业性别歧视,今年全国两会上,委员代表们带来了不少提案和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则建议延长男性配偶陪产假期至38天,并且建议以立法形式规定男性配偶陪产假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林勇则建议,夫妻合休产假,并有计划、分步骤延长男性休假天数。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男女双方均可在法定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365天(夫妻双方休假合计);在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照全额工资的75%发放工资,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和人力压力。
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微博、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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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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