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绝对是近期中国网购消费升级中的一个热词,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催生出像李佳琦、薇娅这样的“直播带货王”。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直播带货”自然而然地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南罗百香鸡,皮脆肉滑、清爽美味……”前有全国人大代表、云浮罗定市黎少镇隆久村党支部书记李小兰首次体验直播带货,在54分钟的直播里大卖800多只南罗百香鸡;后有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副主席石红带上一满箱湘西特产,为家乡带货。代表委员纷纷“出圈”直播带货,成为今年两会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副主席石红为家乡带货
当然,有关“直播带货”的提案也成为两会的关注焦点。全国人大代表、华润集团湖南区域工委书记丁小兵就提出了“关于加强‘直播带货’监管的建议”,建议对这一新兴销售模式出台监管举措,同时对“直播带货”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制度化保护,加强法制建设,实现规范化长远发展。
保护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电商直播市场规模已经达到4338亿元,预计2020年我国在线直播用户规模将达5.24亿人,市场规模将突破9000亿元。电商直播在扶贫、推动乡村振兴和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在疫情影响面前,它的作用愈加显现。但目前一些直播电商经营中,也出现了因监督不到位,主播法律意识不强,出现虚假宣传、极限用词、虚假交易等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这一方兴未艾的行业的经营秩序。
以法律形式给“带货主播”角色定性
“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多是针对基于公域流量的传统模式作出的规定,在对基于私域流量的电商直播监管存在适用性问题。因此,丁小兵建议立法机关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带货主播角色定性。”在丁小兵看来,主播究竟是广告代言人、导购抑或是表演者,应有明确的规定,因为这三种角色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
▲直播带货王究竟是演员还是导购呢?
丁小兵还建议,建立“直播带货”监管机制。建立针对网络直播平台的巡查机制,市场监管和执法。对一些名不副实的产品,要进行及时地干预。
综合自央视新闻、人民网、潇湘晨报
编辑:陈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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