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蓝闽波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传统意义的工业经济时代已逐步被知识经济时代所取代,而专利作为体现创新实力的一种重要标志,逐渐成为企业及国家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其在企业发展和国家竞争中的重要性不容置疑。
有着13年参政议政经验的“老”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金山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蓝闽波将一份关于知识产权的提案,带到了今年的两会现场。过去几年中,他以上海等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及以深圳为主的华南地区具有特色的企业为对象,从专利创造、专利运用、专利保护和专利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调研,发现企业在专利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
在这份题为《提升我国企业专利战略竞争力的对策建议》的提案中,他为我国提高专利创造体现的自主创新能力鼓与呼:“相当一部分国内企业专利意识较为薄弱,未意识到专利战略的企业价值,即可创造的重要作用,且因受限于资金运营的影响,一些企业不愿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
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我国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专利申请主要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主,发明专利比较低,这表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国内企业的研发投入比重一般不到10%,部分企业甚至不到5%,要解决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不足的问题,可考虑设立以企业为主的政府专利发展基金,获利后反哺形成良性循环。
目前,我国各类组织间的知识共享程度较低,导致研发资源利用效率较低。高校和科研单位拥有众多专利,目前这些专利的主要运用形式是自行实施,仅极少部分会进行专利许可或转让。同时,不少企业自身创新能力不足,其一是缺乏专业人才,其二是难以找到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的“桥梁”。他建议给予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中心充分的专利自主定价权,由各单位自行监督管理。
另外,国内企业对专利保护的水平有待强化,主要表现在:
针对一些新兴行业尚未有针对性的保护政策,低水平保护制约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一部分企业遭遇专利侵权问题,但专利维权成本过高,“时间长、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赢了官司、丢了市场”以及判决执行不到位等情况,使企业往往放弃维权;
企业的专利保护意识较弱,在专利保护布局方面没有相应举措,导致企业专利战略实施较为缓慢。
为此,他建议扩大国家知识产权法庭规模,在完善相关法律基础上,加快、加大对侵权案件的审判力度和强度,让侵权者不敢侵权。
作者:沈湫莎
编辑:许琦敏
责任编辑:任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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