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扬奋进不厌早,海上再响迈进号!1月26日,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并修改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据悉,示范区建设方案全面对标“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要求, 包括七项重点任务以及保障体系建设共八个方面,聚焦影响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问题、关键环节,构建“规划引领、内涵导向、系统评价、多元激励、提升能级”五位一体的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制度链”。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2021年12月,上海获批成为7个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单位之一。2022年新年伊始,上海就抓实抓紧落实推动。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进视频会召开后,上海第一时间对本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作出批示,要求积极推动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刚闭幕的是上海“两会”中,也对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促进中医药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此次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要突出战略牵引,全力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大制度创新和改革系统集成,答好“必答题”、做好“特色卷”,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上海将重点围绕两方面下功夫:一是要聚焦制度创新下功夫,重点抓好“四个创新”,即加大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创新、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监管模式创新。二是要突出特色优势下功夫,要聚焦抓好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促进中西医协同,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答好“特色卷”。
会议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要加强评估,建立示范区建设考核体系和区域中医药发展指数,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主体责任,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好示范区建设。
作者:唐闻佳 聂爱国 陈容焕
编辑:王星
责任编辑:顾军
图:本报资料图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