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和释放中医药的潜力和活力,近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编制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对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功能强化和整体效能发挥,在中医医联体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发展、中西医协同攻关、中医药健康服务等重点环节上进行统筹布局。
《实施意见》由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发展中医药产业、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和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七个方面二十五条意见组成。
1.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
围绕为市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建立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出推进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和创新中医医联体建设模式等三方面意见。
主要举措有:
一是强化中医药服务网络功能作用;
二是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
三是强化资源协同整合,构建“区域+专科专病”,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中医医联体模式。
2.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
围绕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提出推进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中西医临床融合发展、深化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和强化重点领域中医药特色优势等四方面意见。
主要举措有:
一是在中医肝病、中医肿瘤等专业领域争创一批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二是以解决重大疑难疾病临床诊疗难点为核心,构建中西医一体化服务模式;
三是着力在老人与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健康管理、康复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
3.发展中医药产业
围绕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共同发展的要求,提出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和助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等两方面意见。
主要举措有:
一是构建中药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保障本市中药饮片质量;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中的作用。
4.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模式创新,提出深化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和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等三方面意见。
主要举措有:
一是构建符合中医药学科知识规律的院校教育课程和教学体系;
二是构建集传统跟师学习和现代师承教育于一体的师承学习模式;
三是探索建立中西医融合的中国特色全科医生培养模式。
5.促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
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出打造“海派中医”品牌、弘扬中医药文化、助力中医药创新和现代化发展、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等四方面意见。
主要举措有:
一是推进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建立流派专科中心;
二是推进中医药文化对健康的引领作用;
三是推动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和国际合作,开展中医西医汇聚创新,促进中医药现代化;
四是提升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在全国的核心地位。
6.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
围绕上海中医药服务国家战略,提出推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发展、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和合作交流、引领传统医学国际标准化发展、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等五方面意见。
主要举措有:
一是掌握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
二是推动长三角地区打造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高地;
三是把中医药服务作为本市发展服务贸易的一个重要资源,助力“上海服务”品牌建设。
7.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围绕制约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问题,提出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强化多元投入保障、落实政策保障和加强组织实施等四方面意见。下一步,将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中心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并抓好落实。
作者:唐闻佳 李晨琰
编辑:李晨琰
责任编辑:樊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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