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文取代文言文,是新文化运动又一重要目标,是这一文化运动影响最为广泛也最为实际的部分。1921 年,是白话文运动的丰收之年,它的标志性成果,就是《典藏1921》所选择的由朱麟公编定的《国语问题讨论集》,和郭沫若的诗集《女神》。《国语问题讨论集》
收文47 篇, 文章的作者有周铭三、朱希祖、胡适、黎锦熙、蔡元培、劳泽人、洪北平、张士一、易作霖、陆基、陆费逵、王蕴山、陆殿扬、何仲英、吴研因等,比较完整地反映了白话文如何真正落地生根;《女神》则标志着白话诗已经正式登上素称诗词大国的中国诗坛。
胡适是白话文的积极提倡者,他说,白话文就是“我手写我口”。一旦付诸实践,严重的问题就产生了。中国幅员广阔,各地方日常所使用的方言彼此差异很大,仅汉语方言,就可分别为十种:官话、晋语、吴语、徽语、赣语、湘语、闽语、粤语、平话和客家话,使用官话的人口最多,但细分至少有东北官话、北京官话、冀鲁官话、胶辽官话、中原官话、兰银官话、西南官话和江淮官话八种,而在各地方言中,又有许多方言,除本地人外,属于同一方言系统的外地人也很难听懂,比如同是吴语的浙江温州话、苏州话,同是闽语的闽东语、闽南语、潮州话、雷州话等等。“我手写我口”,许多地方口音用通常的文字很难写出来,写出来以后除本地人以外别人也无法看懂。自从秦始皇实行“书同文”以来,书面语成为国家统一语言、统一文化的重要载体,这些书面语都有确定的标准读音,不能随
便更易,现在,如果人人都像胡适所说的那样“我手写我口”,都按照人们日常所使用的方言书写,国家的统一语言乃至统一文化就完全可能因此而瓦解。从更深的层次去分析,“我手写我口”,是要将以象形文字为本位的汉语改变为“去汉字化”的西方语言的声音中心主义,和清末以来一些学者所发动的汉字“拉丁化”运动有同气相求、同声相应之效。这是不了解汉语言文字自身发展的特点与规律的表现,在实践中也根本行不通。
白话文运动的真正价值,是结束文言文在书面语中的统治地位,让人们通行的口语经过规范化的提升进入书面语,进而取代已经脱离实际的文言文,而它的前提,则是确认汉语统一的文字,汉字统一的读音,并在此基础上,将这些成果转化为学校教育的教材,转化为学校教育的实践,以使替代了文言文而成为新的标准书面语的白话文得到普及。朱麟公将1920、1921 年间报刊杂志上所发表的近50 篇国语教育文章汇编为《国语问题讨论集》, 依照国语国音、国语文法、国语教材、国语教学以及国语统一五个专题分类编排, 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当时众多著名学者为使白话文真正落地生根,各抒己见,进行激烈争论而逐渐取得共识的情况,成为一份具有较高史料价值的实录。
从这份实录中可以看出,国语国音是当时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
1913 年召开的“读音统一会”,通过投票方式初次确定了法定读音即“国音”。这时所确定的“国音”,并没有以某种现有方言为基准,而是以各地代表一人一票、投票选定的一种“混合音”,南方方言中独有的入声、尖团音等均包含在这套“国音”系统中,它实际上是一种由各地方言杂糅而成的混合音系统。既然实际上并不存在以这种“国音”为母语的人群,这一“国音”系统也就没有得到实际运用。
1918 年,教育部公布了1913 年审定的“国音”以及标注这种“国音”的注音字母;1920 年,教育部下令,改小学“国文”课为“国语”课,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必须教授注音字母与“国音”,“国语”课内容不再是原先的文言文,而改为语体文。因为1913 年审定的“国音”系统自身的不完善,在教学与普及过程中,带来许多混乱,以至许多教师和学生只能用方言或“土音”来朗读语体文。这就引发了“京音”与“国音”的激烈争论。论争首先由南京高等师范英文科主任张士一挑起,他发表在《时事新报》副刊《学灯》上的《国语统一问题》,批评了到此为止的国语统一思路和方案,认为“以国音读语体文”的国语统一方法是错误和违反语言学规律的,应该先从口语统一入手,统一口语的方式,不应采取混杂语的方式,适合作为“国语”推广标准的,就是“受过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口语”。与张士一相对立,陆基、黎锦熙等人则认为,流行面最广的“官话”,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国家内部不同方言区之间沟通交流的工具,已经具有了国语基础标准的资格。争论的最终结果,是大家同意根据“北京音系”制定“新国音”。1921 年6月出版《教育部公布校改国音字典》,国音标准正式颁行全国。
关于国语文法、国语教材、国语教学以及国语统一等问题的讨论,都足以表明,白话文真正落实与普及,是一项异常宏大的系统工程。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立足中国语言、文字和中国文化的实际,以非常严谨的科学态度,不断探索,不断总结,通过自由争鸣,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持续不断地加以努力。
《国语问题讨论集》的编者朱麟公,江苏常熟人,生平不详,只知他除去编选了这部“讨论集”外,还于1922 年出版了《新式言文贯通法》(上海广益书局),1923 年出版了《言文对照古文精华》四卷(上海广益书局),1924 年与沈味之一道编了《初等作文修辞法》上、下册,1933 年出版言文对照《评注古文观止》(学海书局),1935 年与汪馥泉以“光华大学中国语文学会”名义出版《中国语文学研究》(中华书局), 是知他有相当好的古文基础,也有相当好的白话文修养,所以,《国语问题讨论集》的编选具有相当高的水准。
至于郭沫若的《女神》一书,评论者已经无法计数,这里根本不需要做专门介绍。这部诗集,收录作者从1919 年到1921 年之间的主要诗作,连同序诗共57 篇,多为诗人留学日本时所作。这些诗篇完全冲破了传统五言七言诗体、词谱曲谱的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诗节、诗行长短无定,韵律无固定格式,创造了一种雄浑奔放的自由诗体。其中代表诗篇有《凤凰涅槃》《女神之再生》《炉中煤》《日出》《笔立山头展望》《地球,我的母亲!》《天狗》《晨安》《立在地球边上放号》等,成为新诗革命先行和纪念碑式作品。将这部作品编入《典藏1921》,我还想突出补充说明一下《女神》一书在新文化运动的白话文运动中的地位。
新文化运动产生的第一部白话诗集是1920 年出版的胡适的《尝试集》,郭沫若的《女神》被评价为“对汉语新诗诗意生成的语言逻辑结构‘影响’最大的诗集”。由于诗歌这一文学体裁具有一系列独特的要求,从《诗经》《离骚》开始,诗词曲赋,都追求运用自然、生动、优美而又十分精炼、精准、凝练的语言文字,描绘情景,抒发感情,表达思想,藉由赋、比、兴,奉之以美,动之以情,喻之以理,会之以心,成为中国语言文字中的精华、精粹。读者对诗词曲赋的审美、共鸣、理解与认同,经常离不开立意、境界、格律、体裁等久已养成的习惯。无韵、无格律、无诗体的白话诗,如何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语言文字所固有的诗性与审美属性,这是一个异常艰难的历史性课题,说实在话,胡适的《尝试集》没有完成,郭沫若的《女神》也同样没有完成。白话文运动要真正稳固地占领这一领域,确实还有待时日。
(选自《典藏1921》导读)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