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大范围爆发,野味产业再度浮出水面,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相关调查表明,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的源头和中间宿主,极可能是市售野生动物。为此,今年初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公告,要求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惩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截至2月14日,各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野生动物刑事犯罪209起、行政案件473起,一共收缴野生动物38190头(只)、野生动物制品2347公斤,联合有关部门清查集贸市场及餐饮等场所140661处。
在各地严管严控之下,所有涉及野味销售的电商平台被强制下架,各种公开猎捕、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暂时销声匿迹。然而,南方及东北诸省长期形成的野味产业链和销售网,并未被彻底冲垮和摧毁。近期,相关方面在广东、湖北、湖南、浙江等地暗访发现,许多被禁售的野味或被无良商家暂藏冷库等待监管放松后卷土重来,或为躲避监管“下沉”转入地下黑市,并通过微信、QQ群等更为隐蔽的网络点对点方式进行非法交易。事实上,市面上依旧或多或少存在各色各样的野味冻品和活体,仍然潜藏着诸多高危致病源,是始终悬在人们头上并时刻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落入口中的是野味更是人类的风险
17年前滥食果子狸而引发的SARS之殇,犹在眼前。为何滥捕滥杀野生动物和掠奇食野之风如此难以禁绝?追根溯源,大概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受到饮食习惯的陈规陋习影响。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医食同源、药膳进补的习俗,民众多视食野生动物有强身健体、滋养治病的奇效。“满汉全席”“山八珍”“水八珍”“草八珍”等珍馐佳肴,可谓琳琅满目,数不胜数。一方面,宴请方以山珍海味显示待客之尊,厨师则以烹饪珍稀原料为荣;另一方面,许许多多特殊食客及消费群又多存在猎奇、攀比、炫富心理,把享用野味视作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这些恐怕都是滥食野味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
二是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制不够健全。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受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三类。而对于捕猎、杀害、食用非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的行为如何界定,现行相关法律则无明确规定及处罚措施。这就致使相关监管主体执法无据和行政相对人违法成本偏低,造成乱捕滥猎行为屡禁不止,致使普通野生动物保护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
三是野味产业监管环节存在明显漏洞。当下在我国市场上交易的野味产品,主要有野外捕获和人工养殖繁育两大来源。国家林业部门曾发布名录,允许梅花鹿、果子狸等54种人工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用于食用、药用等商业性经营利用。符合条件的商户在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之后,可合法经营销售经检疫合格的养殖野生动物。然而,由于受利益驱使,不少地方的昧心商户多会利用野外捕获和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甄别难等监管漏洞,通过各种方式“洗白”野味种源,公开或私自混售各种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导致市售野味食品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四是各种线上交易增加了调查取证难度。传统销售野味,多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方式就近在农贸市场等地现场交易。而现今网络技术发达了,买卖双方多通过微信、朋友圈、QQ群、视频网站、网店等看货下单,并由专车、快递或其他物流手段完成跨区域乃至跨国境交易,再在“私人会所”“农家乐”甚至自己家中烹饪销售,其生产、销售及消费行为都极具隐蔽性。此外,现实中一些不法分子的反侦查能力也越来越强,在各种非法交易中往往都会安装手机改号软件、利用代理服务器上网以及使用业内暗语黑话等手段,清除网络痕迹、不留交易证据。因此,要在网上巡查及监控贩卖野味的犯罪行为和线索,必然要耗费大量警力资源,这也给相关案件的侦查、取证和防控带来了很大困难和障碍。
为从根本上革除滥食野味陋习,斩除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产业链,彻底阻断新型冠状病毒等人兽共传病毒再次散播风险,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为此建议:
第一,开展“清查野味库存”专项整治行动。疫情阶段,在对公开的野味摊点、餐馆进行休市整顿的基础上,借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做法,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林业草原、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和动植物检验检疫等部门,发动群众,在全国范围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联合执法活动,以雷霆手段,全面排摸清查散落各地的冷库野味及流通黑市野味,重点打击各地下野味批发商、中转站聚集地,清除未经检疫的野味库存,同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切断病毒传播的源头和途径,为彻底革除滥食野味之风奠定基础。
第二,建立健全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长效监管机制。移风易俗非一日之功。在专项整治行动之后,必须建立从源头端到消费端的长效监管机制,禁绝非法捕获野生动物流入餐桌的一切可能。在已建立的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协调机制基础上,针对当前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区域化、线上化、隐蔽化等趋势,借助大数据及“互联网+”技术,由公安部门牵头,尽快建立起全国性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信息联控平台,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公安系统与林业草原、农业农村、市场监督、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共同建设和维护好野生动物案件实时数据库,全面实现线索联查、情报共享、联动打击、动态管控,合力将野味产业链斩断在每一个环节、消灭在每一个端口。此外,各级地方政府乡镇组织,要会同公安、林业草原、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日常监管上下移重心、深入村居,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尽快建立起群防群治网络及平台,共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第三,健全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修订时,应在法条中全面禁止食用及交易野外捕获的野生动物,进一步厘清并压实相关主管及执法部门的职能及责任,切实加大野生动物非法利用的处罚力度,并把非法消费也同样纳入到监管和处罚范围,从供需两端控制重大公共健康风险。同时,应该充分考量生命伦理,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对野生动物实行普遍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此外,要及时更新调整可经营利用及人工养殖繁育的野生动物名单,并责成有关部门据此建立健全防疫检疫屠宰规程,堵住非法盗猎盗捕进入市场的漏洞,审慎规范引导产业可持续发展。
从本源上防止疫情的发生及传播,最终是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第四,在全社会开展敬畏生命敬畏自然生态意识教育。亡羊补牢,犹未为晚;防患未然,更加重要。大疫大灾带给我们的教训和反思,都是极其沉重的。从本源上防止疫情的发生及传播,最终是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类应当对自然、对生命怀有一颗敬畏之心,革除滥食野味陋习,重在观念转变。这需要相关部门大力加强宣传,让各类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伦理、理念、法规和相关卫健知识深入人心,破除食用野味滋身健体的迷信、匡正身份象征观念、纠正猎奇炫富心理,引导群众自觉摒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饮食新风,在全社会培育起尊重生命、爱护自然就是爱护自己、保护人类的生态意识和健康理念。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尤为重要的是,这种宣传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以案说法、以文载道、以文化人,把历次疫情灾难的前因后果编入教材、搬上课堂、植进头脑,以铭记历史、开启未来。
作者:胡卫(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上海中华职教社副主任)
编辑:刘力源
责任编辑:杨逸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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