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增加7所受援高校为试点高校,计划选派300-330名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属合建高校70岁(含)以下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退休银龄教师支援受援高校。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西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高校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高校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推动西部高等教育振兴发展。
据悉,在首批试点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塔里木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基础上,2021-2022学年,增加喀什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政法学院、西昌学院、青海师范大学、河池学院、西藏民族大学7所受援高校为试点高校。
2021—2022学年,计划选派300-330名教师。其中,首批试点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在2020年选派计划基础上,每所支援高校增派2名银龄教师,选派名额为55名左右。塔里木大学和滇西应用技术大学选派计划与2020年保持一致。第二批每所试点高校选派计划为25名左右银龄教师,每所对口支援高校应选派3名及以上银龄教师支援受援高校。
申请教师年龄一般在70(含)岁以下(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
长期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鼓励考核合格的长期银龄教师连续支援服务。
经费保障方面, 长期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按月发放。受援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受援高校自行负担。
短期银龄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教师8000元/月,副高级职称教师6400元/月。通过在线教育、微信辅导、同步课堂等柔性方式支教,课时费为100元/课时。受援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课时费标准,高出部分由受援高校自行承担。到校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等的劳务费或咨询费参照受援高校相关标准执行。受援高校提供岗前培训费、派出地往返交通差旅费、意外保险费、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费、采暖费等保障性经费。支援高校提供派出前体检费、选派工作经费等。
教育部根据选派计划,按照正高级职称教师标准下拨年度预算经费。受援学校可在预算经费总额内灵活聘用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长期银龄教师、短期银龄教师、柔性方式支教教师等。银龄教师报名踊跃,实际选派数量可超出选派计划,超出预算经费总额部分由受援学校自筹经费承担。
通知提到,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长期银龄教师享受受援单位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按受援地有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未休假的,按有关规定可由受援单位报销1名家属往返受援地的交通费。
作者:吴金娇
编辑:储舒婷
责任编辑:顾军
图片:教育部官网截图、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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