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较2020年12月增长2175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1.6%。
中国互联网协会咨询委员会委员高新民表示,2021年上半年,我国网民规模超过10亿,互联网发展呈现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是10亿用户接入互联网,形成了全球规模最大、应用渗透最强的数字社会。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互联网应用和服务的广泛渗透构建起数字社会的新形态:8.88亿人看短视频、6.38亿人看直播,短视频、直播正在成为全民新的生活方式;8.12亿人网购、4.69亿人叫外卖,人们的购物方式、餐饮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3.25亿人用在线教育、2.39亿人用在线医疗,在线公共服务进一步便利民众。
二是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进一步提升,城乡差别在缩小。截至2021年6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2.97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9.2%,城乡互联网普及率进一步缩小至19.1个百分点。一方面,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全国行政村通光纤和通4G比例均超过99%,农村和城市“同网同速”,让城乡互联网接入鸿沟逐步缩小。另一方面,农村数字经济新业态不断形成。“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初见成效,以直播电商为代表的互联网新模式发挥带货能力,成为引领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新路径。
三是中老年网民规模增长最快,普遍服务得到重视。202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互联网网站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和《移动互联网应用(APP)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在服务原则、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要求,为中老年网民更加深入地融入互联网生活,共享互联网红利创造了便利条件。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老年网民群体在总体网民中的占比有显著增长。截至2021年6月,50岁及以上网民占比为28.0%,较2020年6月增长5.2个百分点。
四是对互联网平台经营及数据安全加强监管,引导互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方面,对平台反垄断的监管持续加强。2021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并实施《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有关部门先后对互联网领域多起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开展调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平台“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另一方面,数据保护的立法执法加速推进。在立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先后出台,标志着我国信息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初步完善。
转载自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编辑:周敏娴
责任编辑:宣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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