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名义印发的针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中央政策文件——《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出炉。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精神,近日,上海出台了《关于我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若干意见》进行逐条分解、对应、落实,提出了56项重点任务。这是上海文物领域第一个上深改委的实施意见,业内人士指出,它的出台,标志着上海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整体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11月1日,上海召开贯彻落实《关于我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培训会,邀请故宫博物院原院长单霁翔作详细解读。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文物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文物保护责任体系日趋完善,“留改拆,以保护保留为主”的城市更新理念得到落实,不可移动文物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目前,上海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共有3434处,相比2015年增加了130%;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0处,增加了38%。
二是地下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取得重大发现。青龙镇遗址的考古发掘为认识海上丝绸之路的整体布局及文化性质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水下考古调查取得突破性进展,长江口II号沉船是目前为止全国水下考古最完整的一艘木质沉船。
三是现代化博物馆体系建设逐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博物馆数量达138座,年举办陈列展览数从2015年的429个增加到2018年的767个,年接待观众从1535万人次上升到了2268万人次。2018年“长三角博物馆教育联盟”和上海市博物馆协会的成立,为区域间合作交流提供了新平台。
四是文物艺术品经营市场稳中有升。全市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66家,位列全国第二;文物商店、古玩城32家,商户近2000家,文物艺术品市场总体经营稳定。2017年3月,率先开展了公益性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的试点工作,引导和规范了民间文物收藏行为,受到社会各界和市民的广泛欢迎。
《实施意见》明确了上海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主要目标,到2022年,进一步健全文物监管、文物保护、文物资源利用、全社会参与四大文物保护利用体系;到2025年,基本形成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文物保护利用新格局。《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文物保护责任、切实加强文物保护、促进文物有效利用、发展文物艺术品产业、集聚社会力量、加强科技支撑、强化队伍建设、完善投入机制8个方面具体的重点任务,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文物保护地方立法、加强督促落实3个方面提出保障实施的措施,确保本市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实施意见》按照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总体要求,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放在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的新一轮发展全局中来谋划部署,放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中来推进。总体来说,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新要求。《实施意见》牢牢把握中央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基本原则,对标中央确定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针对上海文物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把中央文件的主要任务逐条分解、对应、落实。
二是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纳入上海新一轮发展的大局来谋划部署。《实施意见》聚焦贯彻落实“新的三项重大任务”,围绕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和促进文物和旅游融合发展的要求,充分激发文物在上海建设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和世界著名旅游城市中的独特作用。
三是聚焦重点难点和改革发展问题,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意见》结合上海实际,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发展文物艺术品产业等方面,有一些突破性的、先试先行的改革举措。四是凸显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并重的理念。《实施意见》不仅明确了强化文物保护的举措和要求,同时明确要以让文物“活起来”为主线,充分发挥文物的展示、教育、文化传播和交流等功能,促进文物的合理、有效利用。
全市各相关委办局、各区政府、相关单位、各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博单位300余人出席会议。
作者:李婷
编辑:李婷
责任编辑: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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