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42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其中,授予王蒙、秦怡(女)、郭兰英(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樊锦诗(女)“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王蒙
秦怡
郭兰英
转自新华社
编辑:陈熙涵
责任编辑:宣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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