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概念。加上“现代”两字,突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时代性、创新性和开放性要求。目前上海正自我加压,勇当新时代改革开放排头兵,全力推进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构建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出上海应有的贡献。
四个阶段发展,上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生巨变
新中国成立后,上海文化事业在改造旧文化事业的基础上迅速恢复,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文化艺术事业框架。但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上海的文化事业资金长期严重短缺,文化设施十分落后。改革开放前上海的文化基础设施可以说是千疮百孔,百废待兴。
我国改革开放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起步,十二大以后全面展开,其间经历了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上海的文化事业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此背景下,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恢复重建阶段:1978年12月,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文化建设也成为我国整个现代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1979年到1984年,上海地方财政用于文化设施建设的支出共计3.42亿元,其中用于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约1.1亿元。市文化局、市电影局、市新闻出版局和市广播电视局等文化单位的文化设施基本建设费达1366.6万元,比1950年至1978年近30年总和的262.69万元增长了420.23倍,1984年上海全市文化事业拥有固定资产总值3.15亿元,与1978年相比新增约7088万元。上海的公共文化事业得到了初步恢复和发展。(数据来源:《上海百年文化史》)
转型发展阶段: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经济体制改革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体制改革,对文化建设产生了深刻影响。1986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上海举行了规模空前的文化发展战略研讨。经过热烈讨论,上海提出了一整套与经济发展战略相配套的文化发展战略。从1980年代到1990年代,随着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展开,上海文化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并取得较快发展。1991年12月,上海市委提出在“八五”期间要建设或基本建成东方明珠电视塔、上海博物馆新馆、上海图书馆新馆、上海影城、上海书城、上海大剧院等十大工程。上海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就此迈开了崭新步伐。1990年代,上海十大公共文化设施先后建成,成为上海的标志性建筑。在一批市级标志性文化设施建成后,上海又提出要把文化设施建设的重点逐步转移到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到2005年底,全市初步形成了布局优化、设施先进、结构合理的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阶段:以2005年10月中央提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概念为标志,上海和全国一样,进入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阶段。2007年8月,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上海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为抓手,连续几年把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列为实事项目。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中,上海通过体制、机制、管理模式创新,将原有社区文化馆(站)、社区图书馆、社区学校、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少年科技站、社区健身苑、科普画廊等资源整合起来,使社区居民能在社区活动中心享受“一站式”服务。覆盖全市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东方社区信息苑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以新颖独特的服务形式,深入基层,服务市民,成为上海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型载体,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奋斗目标。2015年1月,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上海随后印发了《上海市贯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此为标志,上海进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阶段。
五个方面探索,全力推进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为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上海按照中央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五个方面作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上海切实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切实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质,以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为基本依据,进一步优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基本建成中心城区10分钟、郊区15分钟可达的标准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让市民更加便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在规划建设上海图书馆东馆、上海博物馆东馆、上海大歌剧院等十多项重大文化设施的同时,进一步统筹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上海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管理标准、评价标准体系,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相关要求,制定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水平相适应的具体实施标准,体现上海地方特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构建国家、市场、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政府与各类文化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必由之路。上海积极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不断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及文化志愿服务体制机制。推动各类文化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营、内容供给、绩效评估。在全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积极推进社会化、专业化管理运营。在政策鼓励下,上海的群众文化团队茁壮成长,文化类社会组织大量涌现。2019年,有357家社会主体申报参与上海公共文化配送服务。
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发展目标之一。上海已形成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构建统一的全市公共文化内容配送平台,基本实现了“点单式”、“订单式”服务。同时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配送需求对接、供需直接见面采购、市与区县联动、绩效评估等机制建设,确保配送产品质量和服务效益。深化和完善上海市民文化节可持续发展机制,激发上海市民文化节整合资源、融合发展、拓展服务的平台效应。健全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文化上海云”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省级区域全覆盖的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大大提升了上海公共文化服务的整体效能。
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上海树立大文化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完善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推动和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跨部门、跨领域共建共享和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独立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新机制。同时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精准对接。完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重大文化活动、文化配送工作中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法制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现代化,整个管理运行体系就必须法治化。上海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制定颁布了《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积极推动制定《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逐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性法规体系,把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作者: 蒯大申(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顾问、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编辑:童薇菁
责任编辑:邢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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